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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开展农机新产品推荐工作,重点推荐这些农机!

来源:农机网整理发布
2020/4/29 9:0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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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重点围绕我市农业主导及特色产业机械化生产薄弱环节、农业绿色生产加工节能环保、生猪产业发展以及废弃物消纳还田等领域所需农机具开展调研
  【农机网 热点关注】 4月26日,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办公室发布《关于开展农机新产品推荐工作的通知》,就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新产品(试点)推荐工作作了通知。
 
  《通知》指出,各地要聚焦丘陵山区农业机械化发展需求实际,重点围绕我市农业主导及特色产业机械化生产薄弱环节、农业绿色生产加工节能环保、生猪产业发展以及废弃物消纳还田等领域所需农机具开展调研,广泛征求农业农村部门、科研院所、农机生产企业和农机合作社意见。

  评估方面,《通知》要求各地要从严审核,对拟推荐产品的产品属性、先进性、安全性、适用性及可控性进行综合评估,提出本地农业生产急需的农机新产品购置补贴试点机具,不超过3个品目。
 
  试点产品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属性明确。试点产品应当具备明确的农业机械属性,技术创新特征明显,目前尚无农业农村部公告的“推广鉴定大纲”或现行“推广鉴定大纲”不能涵盖其新增功能和结构特征,能够弥补当地农业机械化发展短板,提升农业生产机械化水平。
 
  (二)技术先进。试点产品至少拥有发明*、实用新型*、科技成果鉴定或评价证明之一。
 
  (三)安全合格。试点产品应当取得具备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依据国家、行业或企业标准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产品有出厂合格证明。
 
  (四)生产适用。试点产品通过县级以上农机化主管部门组织或委托农机鉴定、推广、科研单位开展的田(场)间实地试验验证。
 
  (五)风险可控。试点产品原则上应有2家以上生产企业,对生产企业仅为1家的产品,经评估后,可列入试点。
 
  (六)推荐产品若已获得有关省份的专项鉴定证书,且适用于我市农业生产需要,未列入“全国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可不受上述条件限制进行推荐。
 
  本文由农机网(www.nongjx.com)整理发布,资料来源: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如有侵权或异议请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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