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中心

湖北省开展农机新产品购置补贴试点机具推荐工作

来源:农机网整理发布
2020/5/9 14:47:45
39902
导读:《通知》指出,各市州要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聚焦农业绿色发展和丘陵山区农业机械化发展,推进畜牧业和设施农业机械化发展需要
  【农机网 热点关注】 为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转型升级和农业绿色发展,助力湖北农业农村现代化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根据相关精神,近日,湖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下发《关于做好农机新产品购置补贴试点机具推荐工作的通知》,决定组织开展农机新产品购置补贴试点工作。
 
  《通知》明确,试点产品应满足以下要求:
 
  (一)产品属性。试点产品应当具备明确的农业机械属性,技术创新特征明显,目前尚无试验鉴定大纲或现行试验鉴定大纲不能涵盖其新增功能和结构特征,能够弥补当地农业机械化发展短板,提升农业生产机械化水平。
 
  (二)先进性。试点产品至少拥有实用新型发明*、整机发明*以及省级以上科技成果鉴定或者评价证明之一。
 
  (三)安全性。试点产品应当取得具备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依据国家、行业或企业标准出具的产品出厂合格证明。
 
  (四)适用性。有一定的销售数量,在我省境内有购买使用,有县级以上农业农村部门出具的适用性评价证明。
 
  (五)推荐产品若已获得有关省份的专项鉴定证书,且适用于我省农业生产需要,未列入“全国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可不受上述条件限制进行推荐。

  《通知》指出,各市州要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聚焦农业绿色发展和丘陵山区农业机械化发展,推进畜牧业和设施农业机械化发展需要,征求农业农村各行业部门、基层农机部门和农民的意见,结合本地农业生产实际需求,经集体研究,提出本地农业生产急需的农机新产品购置补贴试点机具。
 
  本文由农机网(www.nongjx.com)整理发布,资料来源:湖北省农业农村厅,如有侵权或异议请联系我们。

热门评论

上一篇:2019年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效明显的20个地方获国务院办公厅督查激励

下一篇:抗击疫情,保障农机有效供给——2020年一季度农机工业运行情况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