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中心

关于黑龙江省2020年第一批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和补贴产品投档信息公示的通知

来源: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农业机械化管理处
2020/5/11 8:56:31
21562
导读: 根据农业农村部、财政部有关精神和《黑龙江省2018-20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相关要求,结合我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实际,经相关单位测算、专家论证和专题会议研究等程序,形成《2020年黑龙江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第一批公示稿)》(附件1),现予以公示。
  【农机网 通知公告】 根据农业农村部、财政部有关精神和《黑龙江省2018-20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相关要求,结合我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实际,经相关单位测算、专家论证和专题会议研究等程序,形成《2020年黑龙江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第一批公示稿)》(附件1),现予以公示。
 
  同时,根据《关于开展黑龙江省2020年第一批农机购置补贴产品投档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我处组织专家对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第一批自主投档的产品信息进行了形式审核,形成《2020年黑龙江省第一批农机购置补贴产品投档信息(公示稿)》(附件2),一并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限
 
  公示时间自2020年5月8日起至5月14日。
 
  二、有关要求
 
  (一)公示期间,如对补贴额公示内容有异议,须在公示期内将异议申请(经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电子扫描件发送到电子邮箱hljnjbt@163.com。所反映问题要真实客观,实事求是。
 
  (二)公示期间,请各农机生产企业认真核对产品投档公示信息,如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需在公示期内,将异议申请(经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电子扫描件发送到电子邮箱:hljzljdb@163.com。我处组织专家对原申报信息进行复核,确属评审结果有误的,予以更正。所反映的问题需客观真实、公正合理。公示期结束后,不再受理相关异议申请。
 
  按照农业农村部有关规定,农机生产企业应对农机购置补贴产品投档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规性负主体责任,请各相关企业认真核对公示信息,如信息有误或违反农机购置补贴相关规定,给国家补贴资金和农民利益造成损失的,企业承担一切责任。对于补贴产品的补贴比例畸高和产品投入高档次的,农机生产企业应及时主动联系我处并在系统提交情况说明,企业未主动报告的,经举报反映查实,将暂停或取消该企业部分或全部产品补贴资格,由此引发的经济纠纷,由生产企业承担。
 
 
  附件1.2020年黑龙江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第一批公示稿)
 
  2.2020年黑龙江省第一批农机购置补贴产品投档信息(公示稿)
 
  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农业机械化管理处
 
  2020年5月8日

热门评论

相关资料下载: 附件.rar

上一篇:安徽省关于做好小麦生产后期管理工作的通知

下一篇:农业农村部农机化司关于请报送丘陵山区农田宜机化改造工作情况及典型案例的函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