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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多举措促进养蜂产业绿色优质发展

来源:农机网整理发布
2020/5/27 14:4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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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扎实推进“打造北纬45?椴树成熟蜜黄金产业带”的目标,切实保障黑龙江省蜂产业蜜蜂种质安全、产品安全和产业安全,推动蜂产业持续健康发展,,近日,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下发《关于促进全省养蜂生产实现绿色优质发展的指导意见》,对相关工作作了安排部署。
  【农机网 热点关注】 扎实推进“打造北纬45°椴树成熟蜜黄金产业带”的目标,切实保障黑龙江省蜂产业蜜蜂种质安全、产品安全和产业安全,推动蜂产业持续健康发展,,近日,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下发《关于促进全省养蜂生产实现绿色优质发展的指导意见》,对相关工作作了安排部署。
 

 

  一、科学规范生产经营活动
 
  1.加强对蜜源分布及放蜂场地的分析预报
 
  各市地蜂业主管部门应支持蜂业技术推广机构和蜂业行业协(学)会,及时发布辖区蜜粉源分布、适宜放蜂场地、合理载蜂量等动态信息,并通过设立蜂农联系电话、建立微信群等适当方式及时发布公告。
 
  2.合理规划养蜂生产活动空间
 
  各县市、乡镇蜂业主管部门应通过蜂业技术推广机构和蜂农协会、合作社,统一协调安排放蜂场地。原则上每个场地载蜂量70~200群,相邻蜂场之间应当间距1千米以上,并与居民区、道路等保持适当距离。蜂农应当服从县市乡镇的场地安排,不得强行争占场地,并遵守当地习俗;到达放蜂场地时,应当告知周边3千米以内的村级组织或管理单位。
 
  3.推动蜂场经营者开展规范化标准化生产
 
  通过合作社、蜂养殖协会,引导蜂农依法生产、服从安排和接受监管。指导一线养蜂人员掌握蜜蜂生物学习性知识、蜂群基础管理、四季管理要点、常见病害防治、蜂王培育等科学养蜂技术,实现提质增效。
 
  二、有效提升蜂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1.指导正确使用生产投入品
 
  指导生产者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正确使用生产投入品,不得在蜂产品中添加违法违规物质,对所生产的蜂产品质量安全负责;正确使用兽药,严格控制使用剂量,执行休药期制度。
 
  2.严格防范动物疫病风险
 
  蜂农发现蜂群患有列入检疫对象的蜂病时,应当及时向所在地兽医主管部门或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并就地隔离或销毁,避免疫情扩散;未经治愈的蜂群,禁止转地、出售和生产蜂产品。
 
  3.推动建立成熟蜜生产模式
 
  多措并举宣传、鼓励和推广生产成熟蜂蜜,鼓励建立优质蜂蜜生产基地。探索建立优质优价机制,采用拉开蜂蜜波美度间差价,实行优质优价。引导开展合同订购,*经营活动,拒收低浓度蜂蜜。
 
  三、严格执行转地蜂群准入制度
 
  1.严格把守入省第一道防线
 
  省外转地蜂群进入我省境内时,养蜂者除遵守《养蜂管理办法》外,如有需要还应当向高速路口检查人员主动出示《养蜂证》、《检疫证》等相关证件,配合入境检查,禁止带病入境。转地蜂场必需提供3个月内的输出地检疫证明,否则要接受当地检疫部门的检疫,合格后方可入境。在入境后,应及时到当地的养蜂主管部门或蜂业行业协会联系落实放蜂场地。
 
  2.加强对转地蜂群日常监管
 
  转地蜂群经营者应在蜜蜂到达场地24小时内,向当地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报告,并接受监督检查。当地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接到外来转地蜂场报告后,应及时派检疫人员到现场进行监督检查,如有突发事情应快速处理并上报。
 
  四、确保东北黑蜂种群资源安全
 
  1.严格限制在国家自然保护区内的养殖品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黑龙江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等法规,东北黑蜂*自然保护区内只允许饲养纯种东北黑蜂,严禁饲养异、杂种蜂群。
 
  2.避免外来蜂群污染东北黑蜂种质资源
 
  严禁外来蜂群进入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境内蜂群出境放养的严禁再运回区内饲养。放蜂季节,饶河东北黑蜂*自然保护区管理局要会同保护区内各县市主管部门,在交通要道设立临时检查站,以堵截外来蜂群入境;监察管理人员在区内各乡镇村屯、放蜂场点巡回检查,对违规蜂群或立即清除出境或就地销毁。
 
  五、加大组织领导和宣传培训力度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全省各级蜂业主管管理部门要深入学习和贯彻落实省委一号文件对蜂产业发展所提要求,将“打造北纬45°椴树成熟蜜黄金产业带”作为今后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要强化领导、明确责任、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推动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2.明确分工加强协作
 
  各级蜂业生产技术推广部门负责养蜂技术指导、监督蜂产品质量、协调本地蜂场与转地蜂场的放蜂场地安排,并告知转地蜂场主动接受蜂群检疫。各级动物卫生监督部门负责对转地蜂场具体检疫工作。
 
  3.强化行政执法和行业监管力度
 
  各级蜂业主管部门应依据《畜牧法》、《动物防疫法》、《养蜂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依法规范养蜂秩序,对违法养蜂行为坚决予以立案查处。对拒不配合落实管理制度和行政执法工作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同时还要加强对养蜂生产的行业监管力度,强化蜜蜂疫病防控和用药管理,规范兽药使用,严禁在蜜蜂巢础生产过程中添加任何药物,坚决杜绝和严厉打击养蜂生产过程中各种制假售假行为。
 
  4.加大政策宣传和技术培训
 
  各级蜂业主管部门和蜂业协会,要在有影响力的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上,对蜜蜂的重要地位、作用进行公益性的普及宣传,以及围绕 “打造北纬45°椴树成熟蜜黄金产业带”和蜂产业 “三个安全”( 生物安全、产品安全和产业安全)话题,进行宣传我省蜂产业发展目标和重点,让更多的人知道蜜蜂在农业生产中的重要作用。要联合国家及省蚕蜂产业体系、省农科院牡丹江分院、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等单位,通过线上线下联动开展针对性的养蜂技术培训,使蜂农真正掌握夺取高产稳产的关键技术,能够在实际生产中提高产量、增加收入,推动全省蜂产业实现健康有序发展。
 
  本文由农机网(www.nongjx.com)整理发布,资料来源: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如有侵权或异议请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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