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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辽宁省2019年农机补贴资金结算进度缓慢,个别市结算比例不足5%!

来源:农机网整理发布
2020/5/29 16:5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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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各县农业农村部门、财政部门要把加快补贴资金结算作为推进工作的重要内容,认真查找影响资金结算的突出问题,研究解决办法措施,逐一突破,确保6月底前完成2019年补贴资金结算相关工作。
  【农机网 热点关注】 5月29日,辽宁省农业农村厅、辽宁省财政厅联合下发《关于加快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结算进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督促各地农业农村部门、财政部门抓住关键环节加快资金结算进度。
 
  《通知》指出,2019年,全省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规模92168.8万元,截至2020年4月28日,已结算补贴资金21892.6万元,补贴资金结算比例仅为23.75%,总体支出进度偏慢问题比较突出。其中,鞍山市、抚顺市、辽阳市补贴资金结算比率分别为89.57%、74.26%、70.34%,阜新市、铁岭市、盘锦市补贴资金结算比率不足5%,特别是丹东市结算比率仅为0.27%(详见附件),严重影响了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效果。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是中央强农惠农政策的重要内容,涉及到广大农户的切身利益。《通知》要求各地高度重视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做到“县级及以下农机化主管部门在受理购机者补贴申请后,应于30个工作日(不含公示时间)内完成形式审核,并送同级财政部门;县级及以下财政部门根据农机化主管部门提供的材料依据,对符合要求的于30个工作日内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的方式兑付资金,对不符合要求的应原渠道退回并由农机化主管部门通知购机者,因资金不足需要延期兑付的,应告知购机者,并及时与同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联合向上报告”,把加快农机购置补贴结算进度作为疫情防控期间为群众办实事的重要内容,加快推进;把加快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结算进度做为复工复产阶段“保粮食能源安全”的重要工作,加快落实落地。
 
  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财政部门要在本级政府领导下组织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共同做好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结算工作。各地农业农村部门和同级财政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密切配合,切实加强农机购置补贴转移支付资金使用监管、全面清理资金使用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厘清本地未能及时结算资金的具体原因,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措施,有效解决补贴结算“后一公里”问题,不折不扣的落实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各项制度规定。严格落实补贴申请受理和资金兑付限时办理政策规定,抓住机具核查核验、补贴资金结算两个关键环节,加快推进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在规定时限直补到卡,坚决避免发生推诿、扯皮等影响资金结算工作问题。
 
  《通知》明确,各县农业农村部门、财政部门要把加快补贴资金结算作为推进工作的重要内容,认真查找影响资金结算的突出问题,研究解决办法措施,逐一突破,确保6月底前完成2019年补贴资金结算相关工作。各市财政部门、农业农村部门要及时将本通知要求报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加大对所属县(市、区)补贴资金结算定期督导检查频次,加强国库资金调度,加快补贴资金结算进度,确保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落地。省将根据各地补贴资金结算执行进度,定期进行通报。
 
  本文由农机网(www.nongjx.com)整理发布,资料来源: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如有侵权或异议请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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