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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关于2019年耕地质量等级情况的通告

来源: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0/7/3 15:50:24
21152
导读:评价以全省9315万亩耕地为基数,以土地利用现状图、土壤图、行政区划图叠加形成评价单元,选取立地条件、剖面性状、耕层理化性状、养分状况、土壤健康状况和土壤管理等方面指标对耕地质量进行综合评价,完成全省耕地质量等级划分。
  【农机网 通知公告】 2019年,云南省农业农村厅依据《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办法》(农业部令2016年第2号)和《耕地质量等级》(GB/T33469—2016)国家标准,组织完成全省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工作。评价以全省9315万亩耕地为基数,以土地利用现状图、土壤图、行政区划图叠加形成评价单元,选取立地条件、剖面性状、耕层理化性状、养分状况、土壤健康状况和土壤管理等方面指标对耕地质量进行综合评价,完成全省耕地质量等级划分。现将结果公布如下:
 
  一、全省耕地质量总体情况
 
  全省耕地按质量等级由高到低依次划分为一至十等,平均等级为5.62等。评价为一至三等地的高等级耕地面积为1807.89万亩,占全省耕地总面积的19.41%。这部分耕地基础地力较高,灌排能力较好,障碍因素不明显,在实际生产中应注重用养结合,确保耕地质量稳中有升。评价为四至六等的中等级耕地面积为4100.81万亩,占全省耕地总面积的44.02%。这部分耕地所处环境气候条件基本适宜,农田灌溉设施条件相对较好,障碍因素较不明显,是今后粮食增产的关键区域。评价为七至十等的低等级耕地面积为3406.31万亩,占全省耕地总面积的36.57%。这部分耕地基础地力相对较差,产量不稳定,属低产田地,短时间内较难得到根本改善,需持续开展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和耕地质量提升。
 
  表1 云南省耕地质量等级面积比例
 
二、不同区域耕地质量情况
 
  按照《耕地质量等级》(GB/T33469—2016)国家标准中关于耕地质量等级划分区域范围的有关规定,云南省划入我国九区之西南区、华南区和青藏区3个农业区。分属西南区川滇高原山地农林牧二区、华南区滇南农林二区和青藏区川藏林农牧二区(见图1)。耕地质量等级情况分述如下:
 
图1 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区划图
 
  (一)西南区。包括12个州(市)、77个县(市、区),总耕地面积5484.60万亩,占全省耕地总面积的58.88%,平均等级为4.95等。
 
  评价为一至三等地的高等级耕地面积为1373.23万亩,占西南区耕地面积的25.04%。主要分布在曲靖、昆明、楚雄、大理等州(市),以水稻土和红壤为主,没有明显障碍因素。评价为四至六等的中等级耕地面积为2869.43万亩,占西南区耕地面积的52.32%。主要分布在曲靖、昭通、昆明、楚雄、文山及大理等州(市),以红壤和水稻土为主,基础地力中等,灌排条件一般,存在酸化、障碍层次等障碍因素。评价为七至十等的低等级耕地面积为1241.94万亩,占西南区耕地面积的22.64%。主要分布于昭通、曲靖、大理等州(市),以红壤、黄壤、水稻土和黄棕壤为主,立地条件较差,土层浅薄,存在酸化、潜育化、瘠薄、障碍层次等障碍因素。针对酸化问题,可采用化学改良剂、施用碱性肥料等措施进行改良;针对瘠薄、障碍层次等问题,可采取聚土垄作或横坡耕作等措施减少水土流失,同时,增施有机肥料培肥地力,逐步改善土壤结构;针对潜育化问题,可采取开沟排水或放水晒田等措施加以缓解。
 
图2 西南区耕地质量等级比例分布图
 
  (二)华南区。包括8个州(市)、47个县(市、区),总耕地面积3726.81万亩,占全省耕地总面积的40.01%,平均等级为6.56等。
 
  评价为一至三等地的高等级耕地面积为428.23万亩,占华南区耕地面积的11.49%。主要分布在红河州、保山等州(市),以水稻土为主,没有明显障碍因素。评价为四至六等的中等级耕地面积为1199.39万亩,占华南区耕地面积的32.18%。主要分布红河、临沧、文山、普洱等州(市),以水稻土、红壤和赤红壤为主,基础地力中等,灌溉条件一般,部分耕地存在潜育化等障碍因素。评价为七至十等的低等级耕地面积为2099.19万亩,占华南区耕地面积的56.33%。主要分布在普洱、临沧、红河和文山等山地区域,以水稻土、红壤及赤红壤为主,基础地力相对较差,农田基础设施缺乏,部分耕地存在酸化、瘠薄等障碍因素(见图3)。针对基础设施缺乏问题,应重点完善配套农田水利设施,推广秸秆还田等技术培肥地力,提高耕地综合生产能力;针对酸化问题,可施用土壤调理剂、增施有机肥等措施加以改良;针对瘠薄问题,可通过秸秆还田、种植绿肥、增施有机肥等措施培肥熟化土壤,逐步改善耕层理化性状和养分状况。
 
图3 华南区耕地质量等级比例分布图
 
  (三)青藏区。包括2个州(市)、5个县(市、区),总耕地面积103.59万亩,占全省耕地总面积的1.11%,平均等级为6.92等。
 
  评价为一至三等地的高等级耕地面积为6.43万亩,占青藏区耕地面积的6.21%。全部分布于迪庆州,以水稻土为主。这部分耕地基础地力较高,没有明显障碍因素。评价为四至六等的中等级耕地面积为31.99万亩,占青藏区耕地面积的30.88%。散布于迪庆州、怒江州等山地坡下处,以水稻土和红壤为主,这部分耕地地块较为破碎,土壤肥力差,土层浅薄,灌溉能力差。评价为七至十等的低等级耕地面积为65.17万亩,占青藏区耕地面积的62.91%。主要集中迪庆州、怒江州的山地中上部,以黄棕壤和棕壤为主,这部分耕地海拔高,且土层较薄,灌溉能力差,耕地生产能力较低。针对高海拔生态脆弱地区,可通过建设农田防护林网、合理轮作等措施加强农业生态保护,改善农业生态环境;针对灌溉不足问题,应通过持续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节水灌溉技术,提高水肥利用效率。
 
图4 青藏区耕地质量等级比例分布图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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