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通报上半年农机事故情况:4起事故,死亡3人
- 来源:农机网整理发布
- 2020/7/18 10:0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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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机网 监管快讯】为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理念,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加强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预防和减少农机事故的发生,营造安全稳定的农业生产环境,7月15日,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发布了《关于2020年上半年农机事故情况的通报》。
从总体上看,2020年1-6月份,黑龙江省共接报道路外一般农机事故4起,死亡3人,直接经济损失19.6万元。其中:哈尔滨1起,死亡1人;齐齐哈尔2起,死亡1人,伤1人;双鸭山1起,死亡1人。无较大以上农机事故发生。
从时间上看,上半年的农机事故集中发生在春耕农忙时节,其中:3月份发生2起,4月份发生1起,5月份发生1起。
从事故统计的情况看,未年检、无牌和无证驾驶、操作失误是引发农机事故的几个主要原因。具体数据见下表。
2020年1-6月全省农业机械事故统计表
《通报》指出了农机事故的主要特点和存在的问题,并强调了下一步工作:
主要特点
(一)未年检是引发农机事故的主要原因。4起农机事故的农业机械均未参加年度安全技术检验,农业机械安全技术状态不符合生产要求,是事故的主要原因。
(二)无证驾驶和无牌作业引发农机事故的现象依然存在。4起农机事故的其中3起是无牌作业、4起是无证驾驶。驾驶操作人员和从事农业生产的相关人员,不参加专业培训就从事农业生产,不熟练掌握驾驶操作技能,缺乏安全操作常识,是造成事故的重大诱因。
(三)操作失误引发农机事故的比例较高。2起农机事故由于驾驶操作人员操作不当,不查看周边作业环境引发。
存在的问题
(一)部分地区农机安全监管工作有待加强。截至目前,全省完成拖拉机注册登记17432台、联合收割机注册登记1446台、驾驶证初次申领仅2706人;全省检验拖拉机126183台,检验联合收割机9723台,在用农业机械检验率仅为16.55%,12.58%。
(二)部分驾驶操作人员安全意识较差和法律意识淡薄;部分地区对农机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及人员培训不到位。
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开展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充分利用两微一端等媒体和发放宣传材料等方式,开展内容丰富的农机安全教育活动。要结合农村实际,根据重要农时季节农机作业特点,组织人员到乡村道路、危险路段等区域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普及农业机械安全作业常识,进一步提高广大驾驶操作人员安全意识。
(二)加强驾驶操作人员培训。积极组织广大驾驶操作人员参加农业机械驾驶操作培训,取得驾驶操作资格后方能操作驾驶,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要按时对农业机械进行维护保养,确保机具状态完好方可从事农业生产。
(三)加强农机安全监管力度。各地要严格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特别针对部分地区由于机构改革未完成,工作机制不顺畅,人员力量缺失等问题,要加强队伍建设,明确工作职责,狠抓源头管控,严格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注册登记及驾驶证申领审核,强化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年检工作,进一步提升登记率、检验率和持证率,加强农机安全生产检查及隐患排查工作,严查无牌无证、逾期未检、超速超载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安全监管力度,实行闭合管理,防止出现农机安全监管漏洞。
(四)做好农机事故统计和处理工作。严格执行生产安全事故统计直报工作制度,压实农机事故信息报送工作责任,依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瞒报谎报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办法的通知》(黑政办发[2016]3号)等规定,对迟报、漏报、谎报或瞒报事故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处理。扎实做好农机事故处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农机事故应急处置要求及程序,各地要制定相应级别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农机事故应急演练,并不定期针对事故接报、应急救援、现场勘查等重点环节进行演练,进一步提升处置农机事故实战能力。分析研判重要农时季节事故规律特点,提出科学防范措施,大限度地预防减少农机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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