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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下达约3.2亿元农业补助资金,主要用于这些方面!

来源:农机网整理发布
2020/7/28 11:5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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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2020年中央财政第二批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主要用于耕地质量提升、渔业资源保护、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方面的支出。
  【农机网 热点关注】 7月17日,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印发《关于下达2020年第二批中央财政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计划的通知》,将2020年中央财政第二批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计划下达各市(州)、县(市、区)农业农村(畜牧兽医)局。
 
  《通知》明确了资金支持方向和重点:2020年中央财政第二批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主要用于耕地质量提升、渔业资源保护、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方面的支出。
 
  同时对项目保护建设内容做了具体指导:
 
  (一)支持耕地质量提升
 
  1.开展化肥减量增效示范。继续推进化肥减量增效,开展肥料包装和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试点。继续支持做好取土化验、田间肥效试验、肥料配方制定发布、测土配方施肥数据成果开发应用等工作,减少不合理化肥投入,稳步提高化肥利用效率,加快形成农业绿色生产方式,促进耕地资源永续利用。
 
  2.开展退化耕地治理。以退化耕地治理为重点,选择一批耕地质量退化问题突出的重点县,开展集中连片推广应用土壤改良、地力培肥、治理修复综合技术模式,提升耕地质量等级,强化耕地增产稳产能力,推进藏粮于地。
 
  3.实施耕地轮作试点。按照中央关于“适当调整轮作休耕试点,扩大轮作、减少休耕,轮作以种植粮食作物为主”的总体要求,在中东部干旱、半干旱区域已实施过耕地休耕试点的11个县区开展耕地轮作休耕试点。通过合理的轮作倒茬,均衡利用土壤养分,有效防治病虫草害,改善土壤的理化性状,实现增产增收,巩固和提升粮食生产水平。
 
  (二)支持渔业资源保护

       主要支持甘肃省长江流域重点县实施水域禁捕,用于长江流域各市州开展禁捕工作,实施执法监管,推进执法能力建设,开展打击非法捕捞专项执法行动及交叉执法和联合执法等。
 
  (三)支持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1.支持整县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意见》(国办发〔2017〕48号),按照政府支持、企业主体、市场化运作的原则,对玛曲县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治理全覆盖,确保2020年如期完成目标任务。重点支持规模养殖场(合作社)建设定居点堆粪场、配套粪污处理设施设备,提高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落实规模养殖场环境治理主体责任;支持有机肥加工厂粪污收集、贮存、处理、利用设施建设,加快培育社会化服务组织,促进畜禽粪污转化利用增值;实施草原有机肥施肥试点建设,对退化草原进行治理,构建牧草循环的可持续发展机制。
 
  2.支持非整县推进县规模养殖场畜禽粪污综合治理。坚持政府支持、企业主体、市场化运作的方针和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利用的治理路径,以畜禽粪污肥料化和能源化利用为方向,继续支持符合条件的27个非整县推进县规模养殖场粪污治理,全面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加快构建绿色循环农业体系,积极推进循环农业持续健康发展。
 
  3.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坚持农用优先、多元利用的原则,培育产业化利用主体,着力构建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农民参与的秸秆综合利用稳定运行机制。在甘州区、玉门市、积石山县重点推进秸秆饲料化利用,大力发展秸秆燃料化和肥料化利用,积极开展秸秆基料化和原料化利用,建立完善秸秆收储运体系,培育市场主体,有效促进生态环境改善和农业绿色发展。
 
  4.创建废旧地膜回收利用示范县。按照政府扶持引导、企业市场化运作、农民积极参与、资源循环利用的思路,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统筹做好地膜源头防控、废旧农膜回收利用网络建设和宣传引导等重点任务,突出抓好甘肃省45个覆膜重点县区废旧地膜回收利用示范县创建工作,通过示范带动,提升全省废旧地膜回收利用水平,有效防治地膜残留污染,促进农业绿色发展。
 


 

  本文由农机网(www.nongjx.com)整理发布,资料来源: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如有侵权或异议请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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