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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关于做好施肥机产品补贴衔接工作的通知

来源:江苏省农业农村厅
2020/7/29 9:2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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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对2020年7月15日前已购置的施肥机补贴产品,允许在2020年7月31日前按原分档补贴标准录入江苏省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逾期不再受理。
  【农机网 通知公告】 各设区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有关农机产销企业:
 
  根据《关于做好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工作的通知》(苏农机〔2020〕14号),我省对施肥机产品的分档、基本配置和参数进行了调整。现就做好施肥机产品补贴衔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2020年7月15日前已购置的施肥机补贴产品,允许在2020年7月31日前按原分档补贴标准录入江苏省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逾期不再受理。
 
  二、江苏省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中施肥机原分档补贴的产品,按调整后的分档、基本配置和参数由生产企业自主重新投档。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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