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中心

江苏省关于做好施肥机产品补贴衔接工作的通知

来源:江苏省农业农村厅
2020/7/29 9:28:46
12745
导读:对2020年7月15日前已购置的施肥机补贴产品,允许在2020年7月31日前按原分档补贴标准录入江苏省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逾期不再受理。
  【农机网 通知公告】 各设区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有关农机产销企业:
 
  根据《关于做好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工作的通知》(苏农机〔2020〕14号),我省对施肥机产品的分档、基本配置和参数进行了调整。现就做好施肥机产品补贴衔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2020年7月15日前已购置的施肥机补贴产品,允许在2020年7月31日前按原分档补贴标准录入江苏省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逾期不再受理。
 
  二、江苏省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中施肥机原分档补贴的产品,按调整后的分档、基本配置和参数由生产企业自主重新投档。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7月28日

热门评论

上一篇:江苏省关于对秧田播种机产品在投档平台与鉴定平台品目信息不一致情况处理的通知

下一篇:山西省农业机械发展中心关于抓紧落实2020年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宜机化改造任务的通知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