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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关于做好报送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新增机具品目的通知

来源:宁波市农业机械化服务总站
2020/8/12 11:2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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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为进一步优化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提高政策实施的精准性和指向性,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报送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新增机具品目的通知》(农机鉴推〔2020〕74号)要求,现请各区县(市)报送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新增机具品目。
  【农机网 通知公告】 各区县(市)农机站:
 
  为进一步优化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提高政策实施的精准性和指向性,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报送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新增机具品目的通知》(农机鉴推〔2020〕74号)要求,现请各区县(市)报送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新增机具品目。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请各区县(市)要高度重视,统筹考虑本地农机化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发展需要,坚持政策目标导向和绿色生态导向,结合主导产业发展和区域农业生产需要,在全国和我市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外,研究提出本地区拟新增的机具品目名单,并提供有关说明。
 
  二、有关要求
 
  (一)积极稳妥提出建议。科学制定补贴范围是政策设计的基础性工作,把好入口关对确保政策规范实施具有重要作用。各区要统筹考虑必要性、可行性、经济性等多种因素,逐项评估研究,做到科学决策。要妥善保存相关资料,做到全程留痕。
 
  (二)与行业标准有机衔接。为提升工作的规范性,各区县(市)拟增加的机具品目名称原则上要与《农业机械分类标准》(NY/T1640-2015)品目名称一致。
 
  (三)及时报送材料。请将新增机具品目信息填入《农机购置补贴新增机具品目情况表》(见附件),于8月28日前邮寄至我站,并同步发送电子邮件。
 
  联系人:黄曙敏,联系电话:0574-89385516,电子邮箱:nbs87285476@163.com。
 
  附件:农机购置补贴新增机具品目情况表 
 
  宁波市农业机械化服务总站
 
  2020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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