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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计划的通知

来源:甘肃省农业农村厅
2020/9/8 9:3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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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项目资金主要围绕小麦、玉米、马铃薯等粮食作物生产,对小农户在耕、种、防、收等环节接受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给予财政补助。项目实施以集中连片推广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为主,服务对象突出小农户,安排小农户的补助资金或服务面积至少占60%以上。
  【农机网 通知公告】 有关市(州)、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0年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20〕28号)和《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20年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计财发〔2020〕3号)要求,经研究,现将2020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计划(见附件)下达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金支持方向和重点
 
  此次下达的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支持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当前主要以合作社等服务组织为小农户提供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为主要方式,从而带动合作社扩大服务规模,增加营业收入,促进规范提升,小农户对接现代农业,解决土地“撂荒”问题,提高种粮积极性,发展服务带动型的适度规模经营为目标。项目资金主要围绕小麦、玉米、马铃薯等粮食作物生产,对小农户在耕、种、防、收等环节接受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给予财政补助。项目实施以集中连片推广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为主,服务对象突出小农户,安排小农户的补助资金或服务面积至少占60%以上。
 
  二、项目实施
 
  今年,中央共分两批下达我省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资金8500万元,要求完成土地托管绩效考核面积85万亩。其中第一批3354万元,33万亩;第二批5146万元,52万亩。针对第一批项目实施,2月份我厅制定印发了《甘肃省2020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甘农经发〔2020〕4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第二批项目实施仍按上述《实施方案》落实。请第二批各项目县(市、区,以下简称“各项目县”)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健全工作机制,制定实施方案,加强项目管理,落实保障措施,抓紧组织实施。
 
  三、材料报送
 
  第二批各项目县《实施方案》请于9月30日前报送省农业农村厅和市(州)农业农村(农经)部门各一式两份备案。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管理责任人台账》《资金执行情况调度表》,请按照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0年第二批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计划的通知》(甘农财发〔2020〕21号)要求,按期报送我厅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处。
 
  附件:2020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社会化服务项目资金计划及任务分解表
 
  甘肃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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