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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水产养殖机械化现场会的通知

来源: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
2020/10/12 9:17:46
21410
导读: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国发〔2018〕42号),研究部署推进水产养殖机械化重点工作,农业农村部农机化司定于今年11月上旬召开全国水产养殖机械化现场会。
  【农机网 通知公告】 农机科〔2020〕2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广东省农垦总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国发〔2018〕42号),研究部署推进水产养殖机械化重点工作,我司定于今年11月上旬召开全国水产养殖机械化现场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一)观摩水产养殖全程机械化新装备、新技术、新模式。
 
  (二)交流各地推进水产养殖机械化典型做法。
 
  (三)听取行业专家情况介绍。
 
  (四)研究部署下一步水产养殖机械化工作。
 
  二、时间地点
 
  时间:11月3日报到,4日全天、5日上午开会,5日下午离会。
 
  地点: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江南名都酒店(联系人:宋火芳,电话:13515260690)。
 
  地址:常州市金坛区汇金路228号。
 
  三、参加人员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广东省农垦总局农机化处室负责同志各1人。同时邀请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农业机械化技术开发推广总站、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处室有关负责同志,以及有关专家、媒体记者参会。
 
  四、其他事项
 
  (一)请江苏、广东、湖北、山东等4省农业农村部门准备水产养殖机械化工作经验交流典型发言材料,每个单位发言不超过10分钟,于10月20日前将典型发言材料电子版报送我司科技推广处;其他省份的工作交流材料,按照会议预备通知明确的时间(10月16日前)报送。
 
  (二)请于10月26日前将参会人员回执(见附件)通过电子邮件反馈我司科技推广处。
 
  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
 
  2020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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