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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关于开展2020年江西省农机推广鉴定证书有效期内农机产品监督检查的通知

来源:江西省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监测站
2020/10/29 13:3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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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为加强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有效期内农机产品管理,规范推广鉴定证书和标志使用,根据农机鉴定管理相关规定,省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监测站决定对农机推广鉴定证书有效期内部分农机产品进行监督检查。
  【农机网 通知公告】 各有关农机生产企业:
 
  为加强我省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有效期内农机产品管理,规范推广鉴定证书和标志使用,根据农机鉴定管理相关规定,省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监测站决定对农机推广鉴定证书有效期内部分农机产品进行监督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监督检查依据
 
  1、《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农业农村部令2018年第3号);
 
  2、《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工作规范》(农机发〔2019〕3号);
 
  3、《国家支持的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实施细则》(农机鉴〔2019〕54号);
 
  4、《江西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赣农规字〔2020〕1号);
 
  5、被检查农机产品对应的推广鉴定大纲。
 
  二、时间安排
 
  监督检查工作在2020年11月30日前完成。
 
  三、监督检查内容
 
  (一)生产者名称、地址及产品一致性。产品一致性检查应依据产品鉴定时所采用大纲。
 
  (二)证书和标志使用情况。
 
  四、监督检查对象
 
  监督检查对象详见附表。
 
  五、工作要求
 
  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监督检查工作具体由江西省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监测站组织实施,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制定工作方案,成立监督检查组,保证每次参与监督检查人员为2-3人。
 
  二是要规范检查行为。检查人员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前必须签订《监督检查员承诺书》,工作中应坚持科学、公正、高效、廉洁的原则,认真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准确记录检查结果,不得向被监督检查企业收取任何费用。
 
  三是要做好情况汇总和资料归档。全部工作结束后,江西省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监测站要及时汇总监督检查结果、形成报告,并于12月15日前公布,并做好《监督检查员承诺书》、《监督检查报告》和相关记录材料的存档工作。
 
  联系人:质量监测科,电话:0791-83955302
 
  附件:2020年江西省农机推广鉴定产品监督检查任务表
 
  江西省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监测站
 
  2020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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