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农业生产托管“洪洞模式”调研报告
- 来源:临汾农机发展中心
- 2020/12/15 9: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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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机网 地方农机】农业生产托管是农户等经营主体在不流转土地经营权的条件下,将农业生产中的耕、种、防、收等全部或部分作业环节委托给有能力的农业生产性服务组织完成的农业经营方式,是社会化服务直接服务农业和农户现实简洁的方式,是实现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重要经营模式,是实现服务规模经营的有效方式。
农业生产托管通俗地讲,是一种外包行为。是拥有土地经营权的农户或经营组织,将本应自己完成的农业劳动,全部或部分委托给受托方,并向其支付一定费用,经营成果自己负责。
面对城镇化进程中农村普遍出现的“种不了地”“种不好地”“种地收益不高”等现象,如何破解农业生产经营的困局,推进农业规模化经营,成为当前农村面临的一项重大课题。近年来,临汾市按照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要求,立足市情农情,积极探索创新,大力发展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为实现农业生产规模化经营提供了“临汾实践”,产生了农业生产托管“洪洞模式”。
一、农业生产托管是中国农业发展的主要趋势
农业生产托管在不改变土地承包关系的前提下,解决了“谁来种地、怎样种地”问题,通过各类农业服务组织开展土地托管、代耕代种、联耕联种、病虫害统防统治、秧苗统育统供等服务,把一家一户小生产融入到农业现代化大生产之中,小农户走向现代农业。
(一)农业生产托管是时代发展的需要
有土地的一定自己耕种吗?自己耕种一定会耕种的很好吗?况且每年有大批农业人口涌入城市,有的打工,有的成为城市人。农业土地谁来经营,对于政府和农户来说都是一个绕不开的问题,于是,农业生产托管的方式应运而生。
农业部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司司长张红宇表示,农业生产托管是实践中提出的迫切要求。农业生产托管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农民没有劳动力,但是又不愿意流转土地,希望获得从种到收全过程的服务,这就是全托管。另一种是有劳动力但又不能完成全部生产作业,希望把耕种防收等主要环节委托给第三方服务组织。
2014年以来,各地农业生产托管的实践探索模式丰富,成果丰硕,已经成为农业社会化服务的一个突出亮点和重点。据统计,2018年我国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面积达到13.84亿亩次,比上年增长50%;服务企业、农民合作社、集体经济组织、农业企业等多元化服务主体达37万个。
我国户均耕地规模仅相当于欧盟的四十分之一、美国的四百分之一。“人均一亩三分地,户均不过十亩田”是我国许多地方农业的真实写照。这样的资源禀赋决定了我们不可能各地都像欧美那样搞大规模农业、大机械作业,多数地区要通过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实现小规模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农业生产托管就是一种有效形式。
目前中国农村的农业生产,事实上许多过程已被分解外包,尤其是种植大户,其专业化、职业化水平越来越高。农民如果有地无法种,但又不愿意土地流转的,也可以委托其他人种地,实行农业生产托管。
其实,发达国家的农业,其农民是生产的决策者和组织者,自己并不亲自干活。这是农业现代化的一个特征。
(二)开展农业生产托管的好处
近年来,一些地区在土地没有发生流转的情况下,农民将土地经营权入股土地股份合作社,将生产委托给各类经营性服务组织,开展农业生产托管,这些新型农业经营形式为外出务工、无力耕种又不愿流转土地的农户提供了生产服务,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一是通过打破一家一户承包地的界限,实行集中连片作业,既增加了耕地面积,又有利于机械作业; 二是规避了土地租金风险,有利于解决耕地流转后的“非粮化”、“非农化”问题,这是托管大的优势,如果地租达到1000元/亩,流转型粮食规模经营盈利困难; 三是批量购买各种农资、集中使用农业机械,可以明显降低生产成本; 四是解放了大批从事田间耕作的劳动力,促进了农民转移就业。
从各地实践看,农业生产托管这种新型农业经营形式,近几年推广力度非常大,是不改变土地承包关系前提下,解决“谁来种地、怎样种地”问题的有效途径,是在坚持三个不变前提下,完善农业基本经营制度的大胆探索。
(三) 农业生产托管成功实现的两个关键点
1、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降低种地成本 。 农业生产托管相当于农户将现代化的生产要素引入到自家的经营当中,自身在某种程度上等于参与到现代农业当中,农民获得更多的收入。通过开展托管服务,服务组织可以集中采购农业种子、农资等生产资料,可以采用先进农作技术,发挥农业机械装备作业能力,可以采用新品种、实行标准化生产,提高农产品产量和品质,实现农业节本增效。但终的决定权在农民手中,种什么农民还是自己说的算。
2、这是农民的自主经营行为,农民也要承担相应的市场风险 。 托管方的农民依然保持了家庭经营的主体地位,自负盈亏、自担风险;社会化服务组织则从托管服务中收取费用,不需要支付土地流转费,同时通过社会化服务实现了资本、技术和管理等现代要素对传统农业的改造,是多赢。
二、国家重视4个托管形式
1、重点支持开展托管的农产品生产。 粮棉油糖等大宗农产品生产关系国家粮食和其他重要农产品安全,且比较效益相对较低。发展农业生产托管要把粮棉油糖等大宗农产品生产的托管作为重点支持对象,通过专业化、规模化服务提升大宗农产品生产效益,提高普通农户从事大宗农产品生产的积极性,确保国家粮食和其他重要农产品安全。
2、重点支持开展托管的作业环节。各地要根据当地农业生产和农户需求,按照补齐现代农业建设短板和农民群众的欢迎程度,确定本地区重点支持的托管环节和服务内容,并形成支持的优先顺序。例如,有的地区深耕深松、工厂化育秧、烘干仓储是现代农业建设的关键,则可将这些列为优先支持的托管作业环节;有的地区统防统治、秸秆还田、地膜回收成为农业绿色增长的短板,则可将这些列为优先支持的托管作业环节等等。
3、重点支持的托管模式 。在实践中,服务主体和农民群众探索形成了单环节托管、多环节托管、关键环节综合托管和全程托管等多种托管模式。各地要依据农业劳动力状况、农户的生产需求、服务组织的服务能力等因素,科学确定在本地区重点支持推广的托管模式。例如,对于农户家庭经营意愿较强的地区,可以从推广单环节托管、多环节托管入手,逐步转变农户的生产经营方式,逐步扩大托管服务覆盖面;对于农业劳动力转移程度较高的地区,可以重点推广关键环节综合托管、全程托管等模式,切实解决“种不了地”和“种不好地”等问题。
4、重点支持的服务规模经营形式 。 规模化农业生产托管是服务规模经营的主要形式,耕地集中连片是发展规模化农业生产托管的前提条件。各地的土地资源条件、劳动力转移程度、农业机械化发展水平等情况不同,因而服务规模经营的发展程度也有不同,应重点支持规模效益比较突出、带动农户比较多的服务规模经营。在难以实现大规模集中连片的半山区和半丘陵地区,重点支持相对较大规模的托管服务。
三、6种农业托管服务模式
1、土地托管。 土地托管是指部分不愿耕种或无能力耕种者把土地托给供销社等合作组织和种植大户,并由其代为耕种管理的做法。
2、代耕代种。代耕代种与土地托管在概念上大同小异,只是土地交管对象上有所不同,托管一般都是交给合作社等组织,代耕代种一般交给个人。另外,托管之后每年的种植作物由合作社决定,代耕代种一般是由土地的主人决定。
3、劳务托管模式。劳务托管模式又称菜单式半托管,是指农户与托管服务主体达成劳动服务协议,服务主体承包播种、育种、育秧、整田、栽秧、插秧、施肥、打药、收割等种植过程所需劳动作业的主要环节;种植户自身承担劳动服务费、种子、农药、肥料等费用,农业收获归农户所有。
4、订单托管模式。订单托管是农户将农业生产过程中某个时段的劳务项目委托给托管方,托管方按劳务项目获得报酬。此模式让农户接受起来容易,但选择的多样性导致管理难、利润点低。
5、联耕联种。采取“农户+合作社”的新型农民合作经营模式,是在持续稳定家庭联产承包经营的基础上,按照农户自愿的原则,由村组统一组织,以打桩等形式确定界址,破除田埂,将碎片化的农地集中起来,实现有组织的连片种植,再由服务组织提供专业化服务,推进农业生产上联耕联种、联管联营,实现 “增面积、降农本,促还田、添地力,提单产、升效益”的新型生产方式。
6、农业共营制。形成“土地股份合作社 农业职业经理人 农业综合服务”为基本构架的农业“共营制”,有效破解农业谁来经营、农村谁来种地、生产谁来服务三大难题。引导农户以土地承包经营权折资入股,工商注册成立土地股份合作社。合作社采取按经营纯收入1:2:7(即10%作为公积金、20%作为农业职业经理人佣金、70%作为社员土地入股分红),辅以超产分成或二次分红等方式,保障入社社员收益。
四、“五位一体”的“洪洞模式”
洪洞县作为首批“山西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项目县”,以中央财政支持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为突破口,探索推进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大力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形成了“菜单式指引、合同式托管、保姆式服务、管家式经营、网格式管理”的“五位一体”农业生产托管服务“洪洞模式”,并成功入选全国农业生产托管模式之一。
“菜单式指引”是指围绕当地小麦、玉米种植作业实际流程,制定了7种不同作业方式及对应补助价格的套餐组合,由农户自由选择作业菜单。
“合同式托管”是指服务组织先签合同后作业,先作业后补助,直接向农户收取的作业费用为招标拟定市场价减去项目补助费。
“保姆式服务”是指根据农户的要求对部分或全部环节定向开展托管。
“管家式经营”是指农户不需要找农机户,农机户也不愁找农户,政府牵线搭桥,村集体统一出面组织服务主体与农户签订协议,服务监管全部到位。
“网格式管理”是将适合集中连片规模机械作业的区域以500亩作为一个网格,设一名托管服务联系人,负责农户与项目实施合作社的双向信息传达沟通和作业对接。
洪洞县是全省2017年农业生产托管试点项目县。2017年8月以来,按照省农业厅安排部署,洪洞县认真学习领会农业生产托管精髓,通过政策引导小农户广泛接受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依托农机合作社开展了玉米机收、小麦机耕机播、深耕等农业生产环节托管服务工作,集中连片地推进机械化、规模化的绿色高效现代农业生产模式,较好地完成了农业生产托管项目实施工作。
按照进村入户调研、考察选择组织、制定托管方案、培训农机人员、督导检查地块、抽查回访农户、考核验收项目、综合测评效果、及时兑付补助的实施流程,公开选择有服务经验、配套农机、信誉良好、机构健全、制度规范的7个合作社实施托管服务项目,在县级媒体《槐乡大地》(2017年9月11日第三版)予以公示,公布监督举报电话;组织项目合作社与小农户签订“服务地块、服务内容、作业时间、质量要求和质量验收”等托管服务合同书1.6万余份;集中强化作业人员培训10次,严格按照托管合同进行服务;对作业质量、项目内容、实施效果等下乡督导百余次,考核验收综合测评后,及时兑付服务组织、服务农户补助资金420万元。
强化托管宣传,统一挂牌“洪洞县农业生产托管试点项目服务组织”,在公共醒目位置悬挂条幅、刷写标语80余条,如:“农业托管为农民”、“托管服务暖民心”、“你外出安心务工 田保姆为你耕种作收”、“你在外挣钱当老板 我在这为你管家守地田”等;运用网络、报纸等发布服务动态38条,在“中国农业推广”APP上传托管农情8条,组建“农业生产托管”微信群,共享经验、互通信息;各村广播“托管服务政策”,在“村务公示栏”公布补助政策、农机联系电话等,营造了开展托管服务的良好舆论氛围。
建立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作业区域任务分解表、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基本情况表、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项目目标责任书、农机户及作业机械花名表、农机合作社托管服务合同书、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作业单等九类台账15万份。
项目实施覆盖全县大槐树镇、明姜镇、万安镇、辛村乡、淹底乡、甘亭镇、刘家垣镇等7个乡镇69个村,参加农业生产托管农机合作社15家,各类农机作业面积达14.5万余亩,其中玉米机收秸秆还田75500亩,小麦玉米一年两熟机耕、旋耕机播实施61317亩,一年一熟地机耕旋播实施10700亩,种植合作社项目实施1000亩,共出动各类机械400余台,服务农户约1.6万户,使全县规模经营率提高了2个百分点。
通过这一系列托管服务模式的有效探索,带动全县农业生产在相当程度上实现了专业化、规模化、集约化和科学化,达到了“三降三减三增”的效果,有效夯实了乡村振兴的产业基础,增加了农民收入,改善了农业生态环境,实现了农村“三生共赢”。“三降”就是通过统一采购降低农资费用成本,通过连片规模作业降低农机费用成本,通过专业组织服务降低农民种地务工投入成本;“三减”就是通过精准使用绿色综合防控技术减少农药用量、通过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和新型肥料应用减少化肥用量、通过收获运输烘干储藏一体化大幅度减少过程损耗;“三增”就是通过良种良法良技良田配套栽培技术应用增加产量、通过与粮食收储加工企业合作采取订单生产实现优质优价增加农民收入、通过深度参与托管服务增加农村集体组织收入。
五、2018年度洪洞县农业生产托管试点项目实施方案
为了保证洪洞县农业生产托管试点项目顺利实施,按照山西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度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项目的通知》(晋农经办发﹝2018﹞232号)文件精神,结合全县农业生产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农业生产基本情况
洪洞县辖16个乡镇,463个行政村,15万农户,耕地面积105.4万亩,是国家商品粮基地县。全县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110万亩左右,其中小麦65万亩,玉米45万亩,粮食总产量8亿斤以上。洪洞县委县政府聚焦乡村振兴战略,坚持农业稳县不动摇,大力推进农业产业提档升级,不断夯实农业发展基础。
截止2017年底,全县农机总动力达到26.2万千瓦,各类农机具保有量达到4万余台(套),小麦玉米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92.05%,其中小麦99.8%、玉米75.76%。全县注册登记的农机专业合作社50余家,农机合作社在农业生产作业中所占份额逐年增加。
2017年,实施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项目,小麦玉米生产耕种收作业面积14.6317万亩,服务农户4万余户。在着力解决小农户种地难问题、带动小农户规模化生产等方面做了大量有益探索。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促进和支撑全县现代农业的发展。
(二)项目目标
聚焦小麦、玉米两大粮食作物生产,突破小规模分散经营制约,集中连片推进规模化生产。增强重要农产品(小麦玉米)供给保障能力,提高综合效益和竞争力。支持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的耕种收关键环节和病虫草害防治的薄弱环节,促进农业推进规模经营和绿色生产。培育壮大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组织,促进形成稳定活跃的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市场,建立适应现代农业发展需要的生产经营服务体系,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农业社会化服务模式和项目管理运行机制。
2018年度任务:在玉米作物上完成机收秸秆还田、玉米播种,小麦作物上完成机耕、施肥、机播等作业环节完成10万亩以上。
(三)项目实施内容
1.主导产业和关键环节。重点支持托管服务组织对小麦、玉米生产的耕、种、收三个环节提供统一的专业化、规模化托管服务(小麦机收市场机制成熟,不列入服务范围)。鼓励有条件的农机合作社,推动服务环节从耕种收为主向生产资料统供、专业化施肥植保、秸秆处理、机械化烘干、运输仓储等农业生产全过程延伸。(见附表)
2.补助对象、补助标准、补助方式。补助对象主要是有一定规模、服务能力较强的服务型合作社和农业企业等托管服务组织。补助标准原则上占服务价格的30%以下,单季作物亩均不超过100元。补助方式是先服务后补助,即每个环节实施完毕并经审核验收合格后,对服务组织按环节兑付补助资金。在总资金中提出15%对实施主体进行奖补,按照服务合同履行情况对服务组织在机库棚建设、维修设备购置、新型植保机购置、宣传培训等方面进行补助。
3.制定标准。
提供农业生产托管的服务服务组织应具备的标准。
①有一定的社会化服务经验,原则上从事社会化服务达两年以上;
②拥有与其服务内容、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以及其他能力;
③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信誉;
④能够接受社会化服务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
⑤合作社机构健全,制度规范,财务账目完善。托管服务应达到标准。
4.优选服务组织。在深入调研,广泛了解广大农户和规模生产经营主体需求意愿,掌握全县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组织及专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的规模、能力、信誉、服务价格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基础上,公开规范择优选择托管服务组织作为项目实施主体,单环节原则上不少于5家。要通过公众网站、电视、报纸等公共媒体公示服务组织名单,并公示举报电话。服务组织确定后要及时签订协议,组织项目实施。
5.签订服务合同。参加项目实施的服务组织要与农户签订托管服务合同,明确作业地块、作业内容、作业时间、质量要求、质检验收等,服务组织留存并报县农经部门存档备查。服务组织按照托管服务合同提供相关服务。
6.监督项目实施。成立专门的监督服务机构监督服务组织为广大农户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作业情况,及时掌握作业动态,指导做好各项服务图表资料的填写等工作。对不能按照合同规定推进工作的服务组织要及时做出调整。
7.检查验收。县农经中心成立检查验收组,制定切实可行的验收办法。每一个环节的服务结束后,托管服务组织及时向县农经中心提出申请,验收组进行验收。主要采取随机抽查的办法,核对农户作业项目、作业面积以及作业服务满意情况。抽查农户比例不低于作业户数的5%,及时出具验收报告。
8.兑付补助资金。每个作业环节验收结束后,县农经中心及时汇总有关资料,组织服务组织到县财政部门报账,财政部门对资料的合规性进行审核,无异议后,及时兑付补助资金。
9.绩效评价。项目完成后,县农经中心要按照《山西省农业生产托管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对绩效目标、效果分析等开展绩效评价。
(四)、保障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组,负责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项目的统筹协调工作。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经中心,樊江平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项目工作日常事物,负责试点工作的执行落实和政策宣传。要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及时报送文件,批复实施主体的项目方案,绘制项目区位置示意图,编制服务组织名录,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2.强化实施指导。要加强农业社会化服务行业的管理和指导,推动行业规范管理,建立健全管理体制和机制,确保农业社会化服务市场健康发展;要加强对托管服务主体履约情况的监管,将服务对象的满意度作为衡量服务质量的重要标准,对服务面积、服务质量达不到合同要求等情况,要按照合同约定取消其服务资格、追究其违约责任。
3.强化资金监管。制定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明确补助资金使用范围,开支标准,项目资金实行专账管理,要切实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高效。对挤占、截留、挪用项目资金等违规违纪行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4.强化经费保障。县财政要安排必要的项目工作经费,用于专家团队服务、宣传培训与入户指导、监督检查、项目验收,试点经验总结与完善政策措施等。
5.强化宣传引导。要引导服务主体创新服务方式和服务机制,加强服务质量和价格监管,推动制定行业服务标准。高度重视相关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充分尊重广大农户和服务组织意愿,注重调动农户和服务组织两个积极性,大力营造推进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的良好环境,鼓励引导广大农民和服务组织积极参与农业社会化服务。要及时总结典型经验,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作用,努力营造促进发展的良好氛围。
六、抓住重点,找准路径,推进农业生产托管见成效
农业生产托管之所以能够开花结果,离不开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和积极探索,在实践中摸索出一套行之有效的推进方法,经过调研,我们认为主要是做到了“四抓四促”:
一是抓试点促全局。农业生产托管虽然存在已久,但总体上还处于零散状态,规模化与专业化程度很低。试点工作的基本原则就是把服务小农户作为政策支持的主要对象,精准引导小农户接受生产托管服务。同时,支持服务主体去集中连片开展服务,加强农业生产托管组织的培育。2017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支持山西省开展农业生产托管试点工作以来,优先选择在农业生产条件较好的洪洞县、曲沃县、翼城县开展试点并取得了良好的示范带动效果,集中连片推进规模化生产的农业生产托管临汾实践不断完善。基于此,《2019年临汾市深化农村改革工作要点》明确提出整市推进农业生产托管工作,制定并下发了《关于做好2019年度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项目的通知》,对整市推进进行了统一的安排部署。
二是抓联动促落实。坚持分级负责的原则,四级联动推进任务落到实处。市级负责政策指导、确定项目、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县级负责政策宣传、项目执行、探索机制、创新模式,县政府印发《试点项目组织实施方案》,承担项目实施落实的主体责任,服务主体实行公开选择、名录管理;乡镇、村、组实行服务组织与服务对象双向选择,签订服务合同;作业质量实行服务对象、监督部门双认可,形成了县级农业(农经)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具体部署督导,乡镇、村、组专人协调、指路认地、合理计划作业,服务作业按照操作规范开展服务的高效工作局面。洪洞县整合当地农资、农机和农技等资源,统一协调、统一管理;乡镇成立“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中心”,选择当地具有实力和管理能力的农机专业合作社具体运营,负责托管服务的组织实施、技术培训、农机调配、作业质量把关等工作;村级成立“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站”,负责协助服务组织做好托管合同的签订,托管面积审核,作业实施过程监督等工作。
三是抓规范促运行。积极发挥政府部门的引导作用,通过建立完善工作标准,推动农业生产托管更为规范的运行。试点县成立由分管农业副县长担任组长的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领导小组,制定了统一的试点项目实施工作流程,统一印制《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合同》及《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作业单》;准确把握“原则上财政补助占服务价格的比例不超过30%,单季作物亩均补助规模不超过100元”,大程度发挥试点项目作用;开展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组织必须与农户签订《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合同》,作业时填写《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作业单》。每项工作、每个环节都能按照程序做实做细,把握好时间节点。全程严格按流程进行,完善手续,健全档案,杜绝了弄虚作假、虚报冒领的现象。洪洞县制定了《耕翻整地作业标准》《播种施肥作业标准》《病虫防治作业标准》和《粮食收割作业标准》,既便于农机手和植保防护人员操作执行,也便于农户和相关人员监督管理。仅小麦统一化学除草一项亩减少农药用量就达到20%—30%,不仅减少了资金投入,更为重要的是有效保护了农业生态环境。为了严控项目验收标准,设计制作了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组织基本情况表、验收电话回访调查表、项目验收抽查表等一系列可操作的规范化表格,采取随机电话回访和实地抽查相结合的办法,检查核实农户作业项目、作业面积以及农户对作业服务满意情况,对验收不合格的服务组织直接取消其服务资格。
四是抓典型促示范。为让广大农民群众切实认识到农业生产托管的好处,提高对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相关政策的知晓率和接受度,各试点县在采取多种方式加强政策宣传的基础上,及时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不断加强典型示范。洪洞县在项目区公共醒目的位置悬挂条幅、刷写墙体标语500余条,印制宣传彩页、手册约10万份,达到了“一村一标语、一人一彩页、一户一手册”。与此同时,通过组织召开农业生产托管项目研讨会,新闻报道等形式,对形成的农业生产托管经验进行深度总结,向全社会公开报道,扩大了影响力。洪洞模式得到农业农村部充分肯定,并入选全国农业生产托管模式,2017年、2018年两次在全国社会化服务培训班上进行典型发言。
七、完善机制,补齐短板,推动农业生产托管高质量发展
虽然在农业生产托管服务方面做了大量的探索,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也形成了一些经验,但是从调研情况来看,农业托管服务在运行过程中还存在一些短板,需要在今后进一步完善。
一是坚持发挥市场主体作用。目前,在试点推进阶段主要以政府财政补助的方式引导农业生产托管服务方式。财政补助重在发挥“四两拨千斤”作用,激发市场配置资源的效率,解决以家庭联产承包经营为基础的小农户整村整乡统一接受社会化服务的问题,把小规模分散经营引向现代农业发展轨道。但由于试点规模有限,远不能解决当前农村社会急迫需求,这就要求各级政府层面加强宣传引导,充分调动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主导作用,让生产托管服务组织在市场探索中发展壮大,让广大小农户在市场作用下提高托管意愿,让两者在市场配置下建立较为稳固的利益连接机制,确保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长期有效运行。
二是积极发挥政府引导作用。调研中我们发现,纳入试点项目范围的托管服务,由于政府相关部门积极参与指导,规范程度相对比较高,没有纳入试点项目范围自主开展的托管服务,主要依托农村的人情交往、个人威信、口头约定为纽带建立互信关系,托管服务主体一般根据正常年份的粮食产量与农户约定口头协议,缺乏法律层面的书面协议约束,规范程度比较低,产生的矛盾纠纷也比较多。在充分发挥市场主体作用的同时,要更好地发挥政府引导和行业监管作用,在规范合同、制定标准、服务监管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确保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三是加快“数字+托管服务”平台建设。农业生产托管涉及农资供应、生产服务、产品销售等农业产业链条的多个环节,涵盖集体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合作社、普通农户等主体。为充分发挥生产托管的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优势,强化各类主体之间的联合与合作,需要建立集信息发布、农机调度、物流配送、金融保险等于一体的农业生产托管综合服务平台。
四是加大金融支持力度。目前,农业生产托管组织多为合作社和农场大户,自有资本较少、社会融资能力较弱,严重制约了拓展服务的能力。这就需要积极创新金融支持方式。一方面,政府要出台相关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将托管服务组织列为信贷优先扶持对象,给予贷款额度和利率优惠;另一方面,可以鼓励服务组织积极探索开展农民资金互助。
五是拓宽风险防范渠道。山区农业生产条件较差,多为靠天吃饭,托管风险较大,遇到灾害天气或病虫害严重,出现大面积减产,容易引发托管双方矛盾。比如今年旱情严重,有些地方玉米产量减产达到70%以上,农户收入不足以支付托管费用。很有必要在加大农业政策性保险投入力度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商业保险运作模式,切实降低托管双方风险,提高农业生产抵御风险能力。
六是积极探索发挥集体经济组织作用。要充分发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组织农户实现集中连片经营、协调服务组织与农户关系、引导服务组织与农户签订服务合同、评价服务效果等方面的组织协调作用。支持集体经济组织成立服务合作社、服务队,直接为成员提供统一的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充分发挥集体经济组织的统一服务功能,将开展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作为实现产业脱贫推进乡村振兴的一条有效路径进一步开展探索。
七是拓展托管服务领域。目前,农业生产托管链条较短,领域较窄,服务环节主要集中在粮食作物的耕、种、防、收四个环节,下一步,要积极引导托管服务组织将托管环节向农资购买、农产品运输、烘干、仓储、销售等服务延伸,将托管范围由粮食种植向经济作物种植拓展,实现托管服务的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和集约化。
农业生产托管对于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实现乡村全面振兴意义重大。有利于破解“谁来种地、怎么种地”难题;有利于促进农业节本增效;有利于小农户进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借助农业生产托管东风,健全农业社会服务体系,深化农业生产托管试点,加快构建以农户家庭经营为基础、合作与联合为纽带、社会化服务为支撑的立体式复合型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大力推进“农户家庭经营+农业生产托管”,扛稳粮食安全这个重任,实现临汾现代农业高水平崛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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