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2021-2023年)
- 来源:河北省人民政府网站
- 2020/12/21 9:0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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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机网 政策导读】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保护生态环境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全面提升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质量和效益,形成秸秆高水平利用格局,促进全省农业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以产业提质为方向,以技术创新为动力,以制度创设为保障,以重点项目为抓手,在满足农业生产基本需求基础上,坚持整县推进,精心安排秸秆还田离田利用优先时序,合理布局秸秆利用产业和收储运体系,调整优化秸秆综合利用结构,加快推进秸秆产业高质量发展和转型升级。到2023年,全省秸秆基本实现全面综合利用,离田利用占比达到38%、较2019年提高10.8个百分点,能源化利用产业发展壮大,能源化利用占比达到11.75%、较2019年提高6个百分点,形成政府推动、市场驱动、主体带动的秸秆综合利用长效机制,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化规模化水平得到大幅提升。
二、重点举措
(一)着力增加秸秆能源化利用。结合大气污染防治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支持发展沼气和生物天然气,积极推进秸秆生物质发电、秸秆热解气、秸秆成型燃料、秸秆打捆直燃等利用,优化农村能源结构。以“秸秆+粪污”收集式运营为主要推广模式,2021年支持建设13处规模化沼气工程项目(附表2),新增发酵池容6.11万立方米,新增产沼气能力1613.04万立方米/年,新增秸秆能源化年利用能力7.33万吨。以集装箱式干发酵技术为重点,到2023年共支持建设15座资源循环综合利用生产生物天然气项目(附表3),新增秸秆处理能力270万吨,新增产气能力3亿立方米。到2023年,全省沼气、生物天然气年均产气规模达到3.1亿立方米。在有条件的县、乡、村,大力实施整村生物质能替代示范工程,推广秸秆成型燃料取暖、打捆直燃发电等清洁能源利用模式,2021年支持建设12个生物质成型燃料项目(附表4),新增秸秆利用能力32.78万吨/年,到2023年,生物质成型燃料产能达到60万吨以上。充分挖掘现有9处生物质发电厂潜力,提高秸秆发电能力。到2023年,全省秸秆能源化利用占比达到11.75%。
(二)有序推进秸秆饲料化利用。在草食动物养殖量较大的地方,推进秸秆饲料化与畜禽养殖结构调整相结合,以肉牛、肉羊、奶牛等草食畜标准小区和规模养殖场为重点,巩固青贮黄贮,发展氨化微贮,推广带穗青贮、添加剂青贮和秸秆压块打捆等技术,提高秸秆饲料的营养成分,改变秸秆的适口性和转化率,促进“种植—养殖—种植”农牧结合循环发展。完善秸秆饲料化利用技术集成与配套服务体系,积极培植秸秆养畜产业带,加快草食畜牧产业发展。到2023年,全省秸秆饲料化利用占比达到21.25%。
(三)稳步发展秸秆肥料化利用。着眼绿色优质农产品生产,重点推广秸秆粉碎腐熟还田、沟埋腐熟还田、炭化还田、生物菌剂快速腐熟还田等技术,支持“秸秆+畜禽粪污”生产商品有机肥。促进腐殖质积累与更新,逐步改善土壤理化性质。在环境容量有限的地方,特别是环境问题比较突出的城乡结合部,优先推广就近堆沤发酵还田技术。以蔬菜、水果等优势高效作物为重点,加快推广温室挖沟还田腐熟技术,优化施肥结构,满足集约化育苗、无土栽培和土壤改良需要,提高产品品质,促进增产增收。到2023年,全省秸秆肥料化利用占比达到3.3%。
(四)持续扩大秸秆基料化利用。以小麦、玉米、棉花等秸秆为基料发展食用菌产业,推广袋式、柱块式基质栽培平菇、香菇、金针菇等木腐菌技术,以及床式、地式栽培双孢菇、草菇等草腐菌技术。采用统一菌棒制作、统一种植、统一标准建棚、统一栽培技术、统一销售和分户管理“五统一分”模式,推进秸秆处理—食用菌种植—废弃物利用—有机肥生产—农作物种植生态循环生产。培育一批秸秆生产食用菌基料示范园区、、专业合作社、种植大户,扩大基料化利用覆盖面。到2023年,全省秸秆基料化利用占比达到0.29%。
(五)巩固提升秸秆原料化利用。围绕现有基础好、技术成熟度高、市场需求量大的新型建材业、包装业等重点产业,鼓励更多利用稻草、麦秆、高粱秆、玉米秆等为原料,生产工业用纤维、人造板、秸秆碳、保温材料、包装缓冲材料、纸浆原料等产品。支持发展以秸秆为原料的编织加工、日光温室保温草帘以及秸秆提取淀粉、木糖醇、糖醛等食品原料的相关产业,提升秸秆高值化和产业化利用水平。到2023年,全省秸秆原料化利用占比达到1.4%。
(六)提升秸秆直接还田质量。进一步优化机具配置,推广使用新型高效秸秆粉碎机、双轴粉碎旋耕机、带剥皮装置的玉米联合收获机、深翻机、旋耕机等新型机具。大力推广秸秆粉碎还田、免耕播种和耕翻(深旋、深松)、小麦秸秆打捆、玉米剥皮、玉米穗秆分离收获等集成技术。建立市、县、乡三级监测服务平台,指导农机手严格按照技术规程开展秸秆还田作业,确保还田质量,保持耕地永续生产能力。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农业农村厅成立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为副组长的省秸秆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协调部署、指导各地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各市、县政府将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秸秆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上下顺畅的工作体系,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把目标落实到基层、落实到项目,细化时间表、路线图和责任人,采取有力举措,确保工作有序推进、取得成效。
(二)强化政策支持。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积极争取支持、创设政策,优化秸秆综合利用相关环境,构建政、企、农三方共赢的利益链接机制。发展改革部门要支持生物质发电、秸秆沤制沼气发电项目,落实每千瓦时0.75元的*上网电价政策,对农林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发电量实行全面收购;对秸秆切割、粉碎、成型等初加工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电价。自然资源部门要做好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发展用地保障工作,充分利用存量建设用地支持项目建设,引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与其他单位、个人共同兴办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企业;对确需新增建设用地的项目,优先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加快办理用地手续;将直接为农作物生产服务的秸秆处理场所(非盈利)纳入辅助设施农用地,由县级备案管理。农业农村部门指导推广秸秆综合利用技术,统筹中央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省级大气污染防治项目、农机购置补贴等相关涉农资金,重点对秸秆能源化利用产业和收储运体系建设给予支持,产业基金要更多投向生物天然气项目建设。税务部门要支持利用秸秆生产纸浆、纤维板、秸秆炭等企业享受有关退税、所得税优惠政策。
(三)加强技术支撑。依托国家秸秆产业技术联盟和省级农业产业技术体系,成立省级秸秆综合利用技术专家组,强化对各地技术指导服务。发挥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的人才技术优势,开展秸秆集中还田、高效降解、生物有机肥、生物质能源利用等技术攻关,着力破解制约秸秆高质量还田、离田应用成本、节能增效等领域的技术瓶颈。加强秸秆综合利用领域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培育一批科技创新型秸秆综合利用大型企业。积极引进国内秸秆综合利用先进技术成果和行业先进企业。
(四)完善收储运体系。加快培育秸秆收储运社会化服务组织,构建覆盖全县域网络,提高收储运专业化水平,打通秸秆离田利用“中梗阻”。围绕大型秸秆利用企业需求,积极推广“田间晾晒后收集—农用车装载—利用”“田间收集—收储点晾晒储存—利用”“田间移动式打捆—收储点储存—利用”等模式,建立政府引导、企业为、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为骨干、农户参与的秸秆收储运管理体系,实现秸秆收储运专业化、市场化。
(五)推动工作落实。国家及省已将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纳入绿色发展、农业农村污染攻坚战等相关考核指标,市县要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督导、考核和评估,建立重大任务、重大项目清单,实行台账式管理。对进度落后事项及时提示预警,帮助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对达不到各项工作任务进度要求的,依规依纪严肃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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