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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机企业注意!安徽省2021年农机试验鉴定申请工作需注意这些事项

来源:农机网整理发布
2021/1/21 14:1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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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申请企业应在2021年2月、4月、6月、8月,每月15日前集中申报。本年度到期换证产品应在6月15日前提交申报。有作业季节要求的产品,为确保年度内鉴定现场试验能顺利开展,原则上相关企业应提前2个月申报。
  【农机网 热点关注】 为规范开展2021年安徽省农机产品的试验鉴定申请工作,1月21日, 安徽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发布了《关于做好2021年安徽省农机试验鉴定申请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相关工作作了规定。
 
  《通知》明确,申请鉴定的产品应在农业机械生产者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内,为合格产品,产销量满足现行农机鉴定大纲的要求。
 
  申请鉴定的农机产品所属品目及鉴定大纲应在《安徽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关于发布2021年第一批安徽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产品种类指南的通知》(皖农机鉴函〔2021〕1号)规定的范围内。本年度内鉴定产品种类指南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申请到期换证的产品不受鉴定产品种类指南限制,申请时请选择原获证产品所属的产品类别和品目。换证产品及涵盖产品的型号名称应符合新版推广鉴定大纲要求;拖拉机换证申请应符合推广鉴定大纲的鉴定单元要求,否则不予受理。
 

  企业申请时,应注意在2021年2月、4月、6月、8月,每月15日前集中申报。本年度到期换证产品应在6月15日前提交申报。有作业季节要求的产品,为确保年度内鉴定现场试验能顺利开展,原则上相关企业应提前2个月申报。
 
  申请者应通过“安徽省农机试验鉴定管理服务信息系统”注册、登录,在系统中填写并提交试验鉴定申请表、产品执行标准备案截图、符合鉴定大纲要求的产品照片、产品规格表和用户名单。
 
  系统填报完成后,应同时准备好以下纸质申请材料:
 
  (一)申请表(从鉴定信息系统下载打印,样式见附件1)、产品执行标准文本、产品规格表和产品使用说明书,原件加盖公章(一式一份,下同);
 
  (二)实行强制认证或者生产许可管理的产品的证书及附件(如适用),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可采信的检验检测、适用性试验验证报告(如适用),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委托销售者申请的委托书(如适用),原件加盖公章;
 
  (五)用户名单(附件2),同时提供相对应的用户购机发票复印件(或提供用户身份证信息及人机合影照片),加盖公章;
 
  (六)产品创新性说明材料(仅适用于专项鉴定),加盖公章;
 
  (七)大纲规定的其他资料。
 
  (八)申请推广鉴定证书到期换证的,除上述材料外,还应提供原农机推广鉴定证书、推广鉴定报告和检验报告、企业自我声明(附件3)、变更确认报告(若有)、企业自主变更文件(若有)等,复印件加盖公章。
 
  上述材料均应为简体中文版本,加盖企业公章,并按照纸质申请材料目录(附件4)依次排好。其中,申请表需经生产者法定代表人签字。
 
  此外,申请企业还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为进一步简化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减轻企业负担,本年度纸质申请材料不需邮寄。当产品鉴定申请被受理后,由鉴定人员到企业开展现场试验时,对材料核对确认后带回,在鉴定项目完成后按要求整理存档。
 
  (二)为合理调配鉴定资源,保证全年鉴定工作高效开展,同一企业的同一品目产品,请一次性集中申报。
 
  (三)申报多个产品时,应按照每个产品型号分别填报申请材料。每种型号产品的材料分别用燕尾夹装夹整齐,不得将多个产品的材料合并装夹。所有的复印件材料应使用A4纸,字迹清晰,容易辨认。其中,符合鉴定大纲规定的涵盖机型或鉴定单元,应与主机型合并申报。
 
  (四)鉴定大纲中规定可采信第三方检验检测报告的项目,请在申请时一并提供。
 
  (五)申请者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因提供材料不实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申请者自行承担。
 
  本文由农机网(www.nongjx.com)整理发布,资料来源: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如有侵权或异议请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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