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深入推进变型拖拉机整治工作,2025年前全部淘汰清零
- 来源:农机网整理发布
- 2021/1/27 11:4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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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机网 监管快讯】 变型拖拉机(以下简称“变拖”)是企业非法生产销售、地方以拖拉机名义登记上牌的机动车,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极大。为深刻汲取此前事故教训,坚决防范变拖较大以上交通事故,稳定安全生产形势,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1月15日,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了《云南省深入推进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对相关工作作了安排部署。
《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争取完成变拖2022年底存量减半,2025年前全部淘汰清零的目标。
《方案》要求,要规范源头监督管理,从生产源头杜绝变型拖拉机进入市场;加强在册变拖信息比对,对正常在用、脱检脱保、超年限未注销或报废的造册分类管理;停止变拖转移和抵押登记;严格执行使用年限超过9年或检验有效期届满连续3年未取得检验合格标志予以强制注销的要求。
加强安全技术检验,积极鼓励引导各检测机构做好“低速载货汽车”检测能力的扩项工作;农机监理机构负责审核《安全技术检测报告》,核验变拖道路交通违法及交通事故处理情况,对检测结果合格,并且所涉及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的变拖核发检验合格标志;对未取得检验合格标志上道路行驶的变拖依法处罚。
强化通行运营管理,制定实施变拖道路限行禁行管理措施;根据本地道路条件及实际通行需要等情况,科学划设变拖禁行区域、限制通行路段时段,设置禁令标志,对于本地籍的从事农业生产运输的变拖由公安部门实施通行证管理,外地变拖禁止在本地城区和国、省干线公路行驶。
持续加大执法力度,各部门落实变拖监管信息互通制度,探索建立变拖监管信息互通共享平台,实现变拖及驾驶人登记、检验、注销报废、协查、违法违规等信息实时有效互通互联;在重点路段开展联合执法,特别是省际交界、国省干道及变拖通行多的路段,从严查处变拖无牌无证、非法拼改装、违法载人、超速超载、违反禁令标志、逾期未检验以及货车假冒套用拖拉机牌证等交通违法行为,一律按规定上限处罚,并严格落实记分管理措施;对已达到报废标准、牌证注销后仍上道路行驶的依法予以收缴并强制报废;加大对悬挂外省号牌变拖检查力度,发现假牌、套牌或使用伪造、变造拖拉机牌证的,坚决予以收缴处罚;对强行闯卡或以暴力手段阻碍执法的,对伪造、变造拖拉机牌证的,依法从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积极稳妥报废淘汰,各级政府要加强工作保障和经费支持,鼓励地方对省内注册登记提前1个年度以上报废的变拖累加补贴;积极引导社会报废车辆回收企业参与变拖报废回收;加强牌证管理,规范变拖注销;对办理注销业务无法收回牌证的,务必核实确认,确保实现变拖去向清、状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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