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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可补助150元/亩!河南省2021年休耕轮作实施方案出炉

来源:农机网整理发布
2021/4/13 16:3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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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耕地是农业生产的基础,开展轮作是统筹推进提升耕地质量和提高农产品有效供给的重要举措。
  【农机网 补贴动态】 耕地是农业生产的基础,开展轮作是统筹推进提升耕地质量和提高农产品有效供给的重要举措。近日,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印发了《河南省2021年耕地轮作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各地充分认识耕地轮作的重要意义,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高度,以推动农业绿色高质高效发展为引领,持续推进耕地轮作工作。2021年全省耕地轮作任务面积为65万亩。
 
  《实施方案》指出,以保障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为目标,结合河南省实际,设置4个技术路径:
 
  (一)大豆—玉米轮作,即2020年种植大豆的地块,今年改种玉米。
 
  (二)玉米—大豆轮作,即2020年种植玉米的地块,今年改种大豆。
 
  (三)油菜—小麦轮作,即2020年秋播时种植油菜的地块,今年秋播时种植小麦。
 
  (四)冬闲田—油菜,即2020年秋播时未播种的冬闲田,今年秋播时种植油菜。
 

  补助对象及标准方面,对自愿承担轮作任务的农户和新型经营主体,按照承担耕地轮作任务的面积,给予每亩不高于150元的补助。在操作方式上,可以补现金,可以补实物,也可以购买社会化服务,提高可操作性和实效性。
 
  实施程序:
 
  (一)分解轮作任务。各项目县(市、区、场,以下简称项目县)根据承担的轮作任务、上年作物种类和种植意愿情况,确定项目实施区域,并将轮作任务下达到实施区域的乡(镇)、村或新型经营主体。乡(镇)、村在尊重农民种植意愿的前提下,将轮作任务分配到户、落实到地块。项目县可充分发挥新型经营主体示范带动作用,优先选择新型经营主体承担轮作任务。
 
  (二)签订轮作协议。各项目县、乡(镇)、村要层层落实责任,细化任务,将政策落实到地。村委会与承担任务的种植户签订轮作协议,也可由县级农业农村部门、乡(镇)直接与种植户签订协议,明确相关权利、责任和义务,保障轮作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三)登记造册公示。在今年作物播种后,村委会要对承担轮作任务种植户的落实情况登记造册,内容包括姓名、身份证号、轮作面积、种植作物种类、轮作地块四至及拐点信息等,并在适当位置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后报送乡(镇);县级农业农村部门、乡(镇)直接与种植户签订协议的,由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或乡(镇)登记造册,并在适当地点公示。乡(镇)要组织人员对登记清册进行核查,核查后报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要组织力量,通过走访农户、查看资料、实地察看、遥感辅助监测等方式,对轮作任务落实情况进行抽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乡(镇)、村和种植户,予以纠正。县级农业农村部门、乡(镇)或村委会要对核实后的落实情况进行二次公示。
 
  (四)采集四至信息。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负责组织对轮作地块的四至及拐点信息进行采集及统计,已经完成土地确权颁证工作的,可以结合土地确权信息填报。有关省辖市负责收集所辖项目县轮作地块的四至及拐点信息,分别于8月10日前(今年种植玉米、大豆的项目县)、11月30日前(今年秋播种植小麦、油菜的项目县),报送省农业遥感监测中心。
 
  (五)开展地力监测。各项目县要科学布局耕地质量监测点,每1万亩轮作面积至少布置1个耕地地力监测点,在今年作物种植前、收获后采集土样进行实验室检测,分析化验土壤有机质、氮、磷、钾等养分含量,跟踪耕地地力变化情况。
 
  (六)落实补助政策。采取现金补助的项目县,要会同县级财政部门,按照二次公示后无异议的补助清册,及时将资金兑付给实际承担轮作任务的种植户。采取实物补助或购买社会化服务的项目县,由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负责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统一采购相关实物或服务,提供给承担轮作任务的种植户,并按照规定支付资金。
 

 

  本文由农机网(www.nongjx.com)整理发布,资料来源: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如有侵权或异议请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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