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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全国农机社会化服务培训班的通知

来源:总站运用指导处
2021/4/22 9:1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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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为深入贯彻落实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和2018年国务院42号文件精神,大力发展壮大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推动将先进适用的品种、投入品、技术、装备导入小农户,更好地服务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和乡村振兴。我站定于6月下旬在四川省广汉市举办全国农机社会化服务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农机网 通知公告】 农机鉴推〔2021〕45号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和2018年国务院42号文件精神,大力发展壮大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推动将先进适用的品种、投入品、技术、装备导入小农户,更好地服务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和乡村振兴。我站定于6月下旬在四川省广汉市举办全国农机社会化服务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农机社会化服务相关政策;
 
  (二)“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典型案例遴选与建设经验;
 
  (三)农机实用人才培养;
 
  (四)农机维修监管与服务;
 
  (五)经验交流与现场观摩。
 
  二、培训对象
 
  各省(区、市)负责农机合作社建设、“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建设、农机实用人才培养、农机维修质量监管的管理人员,各级农机合作社辅导员、农机服务组织带头人,其他相关企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
 
  三、时间地点
 
  时间:2021年6月下旬,培训时间2天。
 
  地点:广汉西园酒店(四川省德阳市广汉市中山大道南一段17号,电话:0838-5359999)。
 
  四、其它事项
 
  (一)请各单位尽早确定参训人员,于5月25日前将培训班回执(附件1)通过电子邮件报送我站(E-mail:yyzhdch@163.com)。联系人:庞爱平,电话:010-59199096。
 
  (二)培训班结束后将为参训学员颁发培训证书。
 
  (三)培训班收取培训费1800元/人(含培训、教材、用餐等费用),食宿统一安排,住宿费自理。培训费不接受现金支付和个人汇款,可以在报到现场刷卡、微信、支付宝支付;如刷卡、微信、支付宝支付不方便,请于6月10日前,由参训学员所在单位将培训费汇至我站,汇款时请务必在备注栏注明开票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及“广汉培训”等信息,培训报到时须携带汇款凭证复印件(加盖本单位财务章)。
 
  开户名称: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
 
  开户账号:11220701040007848;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十里河支行。
 
  (四)报到相关事宜我站另行通知。训班将按照防疫工作要求动态调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      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
 
  试验鉴定总站         技术开发推广总站
 
  2021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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