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开展全省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
- 来源:农机网整理发布
- 2021/4/26 15:2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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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机网 热点关注】 为切实做好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维护农民利益,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近日,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山东省畜牧兽医局联合印发了《2021年全省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对相关工作作了安排部署。
文件要求按照“保供固安全,振兴畅循环”总体要求,坚持标本兼治、打防结合、属地管理、部门协同原则,狠抓农资市场监管,不断提高农资产品质量水平,为巩固发展农业农村好形势,特别是稳定粮食生产、保障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奠定坚实基础。坚决查处一批违法案件,依法严惩一批不法分子,销毁一批假冒伪劣农资产品,公布一批制假售假典型案件,确保农资质量可靠、市场稳定、秩序向好。增强农资生产经营主体责任意识和诚信意识,鼓励社会各方力量共同参与支持农资打假工作,积极推进社会共治,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提供坚强保障。
文件明确,围绕以下工作重点开展专项行动:
(一)重点区域
问题突出区域:对近年来在国家和省、市级抽查中暴露问题较多、新闻媒体曝光较多、投诉举报较多的地区,开展重点整治,坚决杜绝假劣农资高发多发区域性、系统性问题。
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农资经营集散地:重点打击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省市县交界区农资门店的不规范经营行为,农资下乡“忽悠团”、上门推销式无证经营的违法行为。整治无证生产经营主体,加强对农资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和农资展销会的巡查监管,严查游商游贩兜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
种养殖生产基地、菜篮子产品主产区:严格落实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制度,依法查处生产销售禁用农药、假劣兽药违法案件。
(二)重点品种
种子:重点查处侵犯植物新品种权、生产经营假劣种子、未审先推、无证生产经营、包装标签和使用说明不规范、无生产经营档案、经营未登记备案品种等违法行为。
农药:重点查处生产经营违法添加未登记成分、有效成分不足等假劣农药和无证生产经营、套用或冒用登记证、包装及标签标识不合规、未如实记录购销台账等违法行为。
肥料:重点查处未登记产品,假冒伪造登记证,生产经营的登记产品中有效成分含量不足、非法添加农药成分、标签标识不规范等违法行为。
兽药:重点查处生产经营使用假劣兽药、非法添加禁止使用的药品和其他化合物、超剂量超范围使用抗生素、直接使用原料药等违法行为。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重点查处无证生产、生产经营假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使用非法添加物等违法行为。
(三)重点环节
生产环节以黑作坊黑窝点为重点;销售环节以经营门店、网络电商平台和面向用户直接兜售等销售渠道为重点。
主要工作任务包括:
(一)常态化开展农资巡查检查。实施县域投入品生产经营主体“一张图”工程。以县为单位全面厘清辖区内农药、肥料、种子、兽药、饲料等投入品经营单位,核准位置信息,以坐标标识形式汇入地图,形成县域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主体地图。完善进入退出机制,实行动态管理,要聚焦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农资经营集散地、种养殖生产基地等重点区域,常态化开展农资巡查检查,通过监督抽查、飞行检查、暗查暗访、用户回访等多种途径,积极查找问题隐患,规范农资生产、经营、使用行为,全力保障农业生产安全。
(二)畅通优质农资供应渠道。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组织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通过现场咨询、培训、网络直播等方式,积极构建以农资连锁、配送、直销等为主要特征的新型农资经营网络,畅通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渠道,保障放心优质农资供应。
(三)加大农资抽检力度。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原则,瞄准种子质量不合格、农药隐性添加、肥料有效成分不足、假劣兽药饲料等突出问题,开展质量监督抽查。扩大农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种类、批次,增强监督抽检针对性、精准度。落实监督抽查结果通报、反馈和共享机制,及时发布农资消费警示信息,严防假劣农资流入农业生产领域。
(四)狠抓违法案件查处。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坚持重拳出击、露头就打、严肃查处。对危害性高、涉案金额大、社会影响恶劣的大案要案,要采取专案侦办、挂牌督办、联合查处等方式,必要时开展集中打击行动,坚决铲除制假源头。落实《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山东省公安厅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 关于联合开展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的通知》(鲁农质监字〔2020〕29号)要求,加强与公安、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充分发挥联合联动优势,进一步完善部门间线索通报、联合执法、案件协办、定期会商等工作机制。深化行刑衔接工作,对涉嫌构成犯罪的案件,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确保生产经营秩序稳定,保障农民用上放心农资。
(五)强化农资领域信用管理。以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生产经营主体为重点对象,将农资领域诚信建设作为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重要内容,加快建立农资生产经营主体信用档案,优化升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信息平台,推进农资生产经营主体信用状况与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申报、资格审查、评优奖励等全面挂钩,逐步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全面提升农资生产经营主体诚信意识。
(六)加强宣传培训。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宣传导向作用,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平台,多方位、多角度、多渠道宣传农资打假行动,普及农资法律法规知识和打假维权知识,推广安全用药和绿色防控技术,指导农民科学使用种子和肥料等农资产品,提高识假辨假和依法维权能力,引导理性购买、科学使用农资。依托村“两委”、村民理事会、志愿服务队伍等社会力量,积极开展咨询培训、技术指导、普法宣传、维权服务等工作。充分发挥12316等热线电话的作用,鼓励农民对假劣农资线索进行举报,做到“有报必接,接案必查,查必到底”,提高广大群众参与农资打假工作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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