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鉴定总站、推广总站关于设施种植及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技术与装备需求发展情况调查的通知
- 来源: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
- 2021/5/19 9:17:30
- 22717
【农机网 通知公告】 农机鉴推〔2021〕5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机推广总站(中心),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机推广总站: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中央一号文件、农业农村部一号文件等有关部署,推动农业结构调整和富民产业发展,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受农机化司委托,由我站牵头组织开展设施种植及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技术与装备需求发展情况调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范围
聚焦设施种植和农产品初加工两大产业,重点围绕蔬菜、瓜果、花卉、食用菌、中药材等设施种植生产和粮食、水果(含林果)、蔬菜、中药材、天然橡胶等农产品初加工,开展机械化技术与装备需求发展情况调查。
二、调查对象和内容
(一)需求方:针对县级以上农业(机)专业合作社、种植或加工大户、家庭农场、设施园区和初加工企业及等典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下简称“经营主体”)。调研其设施种植和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生产规模、主要生产环节机械化现状、机械化技术与装备需求、发展存在的问题与建议等。
(二)供给方:包括农机生产企业、科研单位、大专院校(以下简称“生产科研院所”)。通过调查掌握主要农机装备市场保有量、年生产能力以及新研发的装备类型等。
三、调查方法
(一)成立调查工作队伍
各省、计划单列市农机中心、农机推广站要安排专门人员组成调查工作队,负责本辖区范围调查工作。
1.设计细化调查表。根据当地设施种植和农产品初加工布局情况,合理确定本辖区内需调查统计的对象、农作物品种、规模指标和数量等。在样表模板的基础上,对农作物品种、可机械化作业环节、装备存在的问题、所需装备性能要求等方面进行细化。
2.组织指导各市、县农机推广部门开展调查工作。原则上每个市县级农机推广部门都需确定专门调查人员,负责本地市县级范围内调查工作。
3.收集、统计、分析调查数据。省级、计划单列市分别形成调查表、调查报告等材料,省级调查表、调查报告应包含下辖计划单列市数据情况。
4.参加总站调查工作讨论、总结和材料修改等工作。
(二)采用实地调查的方法
各地根据实际需要,采取座谈会、实地走访等灵活多样的调查方式,深入了解相关农机生产科研院所的想法建议,以及最新的研发成果和研发方向;广泛收集经营主体在实际生产过程中反映的在用装备存在的问题,以及迫切需求的机械化技术和装备。
1.需求方调查。每个县根据情况选取一定数量、具有一定规模、能够反映本区域产业发展实际水平的经营主体(原则上两个产业各不少于3家)进行现场问询,调查表由调查人员填写。
2.供给方调查。对省域范围内的设施种植、农产品初加工相关农机生产科研院所进行调查,调查表由调查人员填写。
(三)调查遵循的基本原则
调查工作要突出地方特色,瞄准当地产业主要特色农作物重点生产环节急需的技术与装备,能反映当地相关产业机械化生产实际情况和需求展望。
四、成果形成
(一)各省级中心(站)组织市、县农机推广中心(站)开展调查,形成县级设施种植及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技术与装备发展情况统计表。
(二)各省级中心(站)汇总形成省级设施种植及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技术与装备发展情况统计表、本省设施种植及农产品初加工相关生产企业和科研单位情况统计表、本省设施种植及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发展情况调查表、本省设施种植机化技术与装备需求发展情况报告和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技术与装备需求发展情况报告。
(三)总站汇总形成《全国设施种植/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技术与装备需求情况统计表)》(讨论稿)和《全国设施种植/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技术与装备需求发展情况报告》(讨论稿)。
(四)总站组织有关专家开展评价论证,形成最终成果,作为后期推进全面全程机械化示范项目立项依据、农机推广鉴定工作开展和扶持政策出台参考。五、相关要求
各地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将此作为构建产学研推用一体推广机制、提升农机化技术推广服务能力的一项重要举措,单位负责人亲自抓,抽调精干力量,摸清发展情况和需求。
各省于8月31日前将《县级设施种植/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技术与装备发展情况统计表》《省级设施种植/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技术与装备发展情况统计表》《本省设施种植/农产品初加工相关生产企业和科研单位情况统计表》《本省设施种植/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发展情况调查表》《xx省设施种植机械化技术与装备需求发展情况报告》《xx省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技术与装备需求发展情况报告》电子版上报总站。
总站于9月底汇总形成《全国设施种植/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技术与装备需求发展情况报告》(讨论稿)和《全国设施种植/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技术与装备需求情况统计表》(讨论稿)。10月上旬,组织开展评价论证,形成终稿。
总站联系人:何丽虹、马玲娟
联系电话:010—59199186、59199089
电子邮箱:zzjgssc@126.com
附件:
1.xx省设施种植机械化技术与装备需求和发展情况报告(提纲)
2.xx省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技术与装备需求和发展情况报告(提纲)
3.设施种植/农产品初加工生产机械化技术与装备需求和发展情况统计表(模板)
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
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技术开发推广总站
2021年5月14日
版权与免责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农机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浙江兴旺宝明通网络有限公司-农机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
展开全部
热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