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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将开展2021年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

来源:农机网整理发布
2021/5/20 14:1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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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中发现的问题隐患、媒体报道和群众投诉举报的质量安全问题、国家有关部门日常监管中发现的问题,结合我国“菜篮子”大县的主要生产和消费地区,农业农村部确定了监督抽查的重点品种、参数及检查的重点对象,《通知》明确了抽查省份、承担单位、产品名称、样品数量,并确定了重点检测项目、检测方法及判定依据。
  【农机网 监管快讯】 为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近日,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开展2021年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的通知》(以下简称),决定开展2021年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并对相关工作作了安排部署。
 
  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中发现的问题隐患、媒体报道和群众投诉举报的质量安全问题、国家有关部门日常监管中发现的问题,结合我国“菜篮子”大县的主要生产和消费地区,农业农村部确定了监督抽查的重点品种、参数及检查的重点对象,《通知》明确了抽查省份、承担单位、产品名称、样品数量,并确定了重点检测项目、检测方法及判定依据。
 

 

  重点品种:
 
  种植业产品:豇豆、韭菜、芹菜、普通白菜、辣椒、菜薹、芫荽(香菜)、草莓、葡萄、柑橘,对于所抽取的地区有豇豆和韭菜产品的,要加大抽检比例;
 
  畜禽产品:牛肉、羊肉、禽蛋、禽肉;
 
  养殖水产品:鲈鱼、乌鳢、鳊鱼、鲫鱼、鲤鱼、大黄鱼、鳜鱼、鳙鱼;
 
  重点品种抽查样品量不低于样品总量的80%。
 
  重点对象:种植养殖基地、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种植养殖大户、屠宰厂(场)。
 
  重点参数:禁止使用的农药及蔬菜、水果等特定农产品中禁用农药,畜禽产品、养殖水产品中禁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产蛋期不得使用兽药、停止使用兽药,豇豆、韭菜中部分常规农药残留。
 
  各省抽取样品的地点应至少含有一个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每个县抽取样品不超过20个,每个抽样单位同一来源的样品抽取不超过2个,每个抽样单位抽取样品总共不超过6个。
 
  监督抽查作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的关键手段之一,《通知》要求各地农业农村部门务必高度重视,以查找问题、治理问题为导向,重点抽查“菜篮子”大县中问题突出的产品,找准问题、精准打击,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落实到位。监督抽查过程中,各地农业农村部门如存在不认真配合、选择性抽样、以各种理由推诿阻挠的,将在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部延伸绩效考核中扣减分数,情节严重的将予以通报。同时,我部将适时公开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信息,并开展后续执法查处工作的跟踪评价。
 
  本文由农机网(www.nongjx.com)整理发布,资料来源:农业农村部,如有侵权或异议请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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