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将对这4款水稻联合收割机开展质量调查
- 来源:农机网整理发布
- 2021/6/2 15:3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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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机网 热点关注】 为加强广东省农机使用过程中的质量监督管理,不断提高财政资金补贴农机具质量与安全水平,近日,广东省农业农村厅根据农业农村部有关文件精神印发了《2021年广东省补贴农机具质量调查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决定对全喂入履带式水稻联合收割机(以下简称“水稻联合收割机”)进行质量调查。旨在通过开展质量调查,掌握享受农机购置补贴的在用水稻联合收割机整体质量水平,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推动企业不断改进、创新,提升水稻联合收割机质量,推进水稻机械化收获减损;公布质量调查结果,引导购机农民理性消费,对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产品,取消农机购置补贴资格,保障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有效实施。
《实施方案》明确,本次调查为部省联动,统一调查方法,采取用户调查与收获损失率田间调查相结合方式开展。调查内容包括水稻联合收割机的安全性、可靠性、适用性和售后服务状况等方面的用户调查以及水稻联合收割机收获损失率田间调查。
调查对象为广东省2019年购买、使用满一个作业季节且享受农机购置补贴的水稻联合收割机,根据农业农村部下达的调查任务,主要对江苏沃得农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4LZ-5.0MAQ和4LZ-5.0E型号产品、久保田农业机械(苏州)有限公司生产的4LZ-3(PRO758Q)型号产品、重庆鑫源农机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4LZ-0.6L型号产品等开展质量调查。将抽取60台水稻联合收割机开展用户调查,其中6台水稻联合收割机同时开展田间调查。
总任务覆盖3个及以上水稻生产大县,重点在具有区域生产力代表性的农机化等合作组织、农机大户中抽取,并确保一机一人回答,杜绝多机一人回答。当一个合作组织拥有10至15台水稻联合收割机时,同一厂家同一型号产品抽样不能大于3台;拥有15台以上水稻联合收割机时,同一厂家同一型号产品抽样不能大于5台。田间调查应选在 3个及以上代表性区县,同一机型调查地点应不同。
时间安排:
1.5月下旬,承担单位组织调查人员进行农机质量调查工作培训,传达上级文件精神,落实调查任务,明确实施要求,制发调查证件;
2.6月前,承担单位报送调查工作计划至省厅农机化处;
3.6月至8月,承担单位组织开展水稻联合收割机质量调查;
4.9月,承担单位整理、汇总、填报广东省农机质量调查数据,撰写调查报告报省厅农机化处审核;
5.10月20日前,承担单位将调查报告及有关材料(详见附件7)报送农业农村部农机试验鉴定总站、农机推广总站;
6.11月,承担单位组织召开质量分析(反馈)会、通报质量调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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