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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将水果分级机、连栋温室结构等纳入农机新产品购置补贴试点范围

来源:农机网整理发布
2021/6/25 15:0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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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大力支持暂不能开展农机试验鉴定的新型农机产品或不适宜鉴定的成套设施装备,推动新型农机产品试验鉴定大纲和成套设施装备建设标准规范制修订,为相关产品纳入农机购置补贴范围打下坚实的工作基础。
  【农机网 补贴动态】 近日,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农机化处印发了《关于征求<2021-2023年农机新产品购置补贴试点实施方案>和<2021-2023年农机专项鉴定产品购置补贴实施方案>意见的函》,向各市、县(区)农业农村(农机)局、省农技推广中心、省农科院工程所征求意见。
 
  其中,《2021-2023年农机新产品购置补贴试点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农机新产品征求意见稿”)指出,要大力支持暂不能开展农机试验鉴定的新型农机产品或不适宜鉴定的成套设施装备,推动新型农机产品试验鉴定大纲和成套设施装备建设标准规范制修订,为相关产品纳入农机购置补贴范围打下坚实的工作基础。
 
  “农机新产品征求意见稿”明确,试点机具包括新型农机产品和成套设施装备,其中新型农机产品为水果分级机,成套设施装备为连栋温室结构、畜牧用车辆消毒(清洁)设备和水稻机械化育秧中心。后期需新增的机具将另行通知。
 
  试点期限:2021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水果分级机试点期限为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试点时间前实施完成的产品不享受补贴(以发票开具日期为准)。
 
  补贴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新型农机产品年度试点资金规模总量不超过3000万元,成套设施装备资金规模具体由各县农业农村部门和财政部门在优先满足农机购置补贴产品资金需求前提下自主确定。
 
  补贴标准上,试点产品实行定额补贴,补贴额原则上依据试点产品市场销售均价的30%进行测算。试点产品分档参数及补贴额详见《江西省2021-2023年农机新产品购置补贴产品分档及补贴额一览表》(附件1)。单台(套)试点产品补贴额不超过60万元,泥土、砖瓦、砂石料、钢筋混凝土等建筑材料修砌的地基、墙体等不纳入补贴范围。
 
  补贴对象为江西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以下简称“购机者”),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同一补贴对象在同一年度内,水果分级机个人申请补贴不超过5台,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申请补贴不超过15台;畜牧用车辆消毒(清洁)设备、水稻机械化育秧中心个人申请补贴不超过2套,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申请补贴不超过5套;连栋温室结构申请补贴总面积不超过5万平方米,塑料膜连栋温室、外遮阳塑料膜连栋温室起补面积为3000平方米(含),玻璃温室起补面积为500平方米(含)。
 
  操作程序上,新型农机产品按照“先购机后申请,先申请先补贴,不申请不补贴,资金补完为止”原则实施;成套设施装备按照“先立项后建设、先验收后申请、先申请先补贴、不申请不补贴”操作方式实施,坚持“省级定规范、企业广参与、县级负主责”原则。成套设施装备生产(建设)企业资质和产品条件由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按要求在补贴申请办理中严格审核负责。
 

 

  本文由农机网(www.nongjx.com)整理发布,资料来源:江西省农业农村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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