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关于启用农机购置补贴申请办理服务系统的通知
- 来源: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 2021/6/30 10:2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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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机网 通知公告】 鲁农函字〔2021〕186号
各市农业农村局,有关市农机中心,有关农机生产企业:
山东省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申请办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补贴系统)现予启用(bt.sdnj.org.cn:2021),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县账号分配
用户账号实行属地管理。市县管理员账号、操作员账号以及财政账号由省级下发至各市农业农村局,市县浏览员账号由同级管理员分配。
二、生产企业账号获取
《2021-2023年山东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第一批)》通告发布的产品品目中,品目档次、基本配置和参数无变化的且2020年已通过投档的产品,直接导入补贴系统,登录名和密码与2020年补贴系统一致,可登陆查询。无法登陆或者新参与农机补贴产品投档的相关企业需进行投档,投档审核通过后可登陆补贴系统,登录名和密码与投档系统一致。
三、其他要求
(一)所有自愿参与农机购置补贴实施的生产企业均须在2021-2023年系统启用后将《山东省农机购置补贴生产企业承诺书》(系统中下载)经生产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单位盖章后上传至补贴系统,严格执行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有关规定,在补贴系统中准确录入相关信息并对其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因违规操作、补贴信息不实等所引起的纠纷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生产企业自行承担。
(二)企业要第一时间将补贴产品信息录入系统,保证产品售出后补贴产品信息维护完毕,确保购机户在办理补贴手续时所购机具产品信息准确完整。对因企业录入信息不及时造成农户无法及时享受补贴的,后果由企业承担,对造成大范围农户无法及时享受补贴或农户因供货延迟反映强烈的机具,或者发生重复录入补贴机具信息造成不良影响的,将视情况暂停该企业补贴资格。
(三)补贴系统用户须实名登记,不得将账号借给他人使用,因个人或企业自身原因账号泄露造成的损失,由自身承担。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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