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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省份出台新一轮农机补贴政策,盘点各省补贴重点(三)

来源:农机网原创
2021/6/30 16:4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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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本网之前总结了已发布政策的各个省份的农机补贴重点,包括山东省、河北省、贵州省、青海省、西藏,以及发布了政策公示稿或征求意见稿的江苏省、甘肃省、四川省、浙江省和重庆市。今天继续盘点新疆、云南省、江西省和北京市的政策补贴重点。
  【农机网 补贴动态】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今年印发了《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新一轮农机补贴政策”),对新一轮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工作作出了全面部署。之后,多个省份相继发布各自省的新一轮农机补贴实施方案。
 
  本网之前总结了已发布政策的各个省份的农机补贴重点,包括山东省、河北省、贵州省、青海省、西藏(点击此处查看详情),以及发布了政策公示稿或征求意见稿的江苏省、甘肃省、四川省、浙江省和重庆市(点击此处查看详情)。今天继续盘点新疆、云南省、江西省和北京市的政策补贴重点。
 

  新疆
 
  6月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财政厅联合印发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1-2023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明确新疆享受中央财政补贴的机具种类范围为15大类42个小类155个品目。各地(州、市)可以根据农业生产需要和资金供需实际,从新疆补贴范围中选取本区域补贴机具品目,优先保障粮棉、林果、畜牧养殖、设施、特色等重要农产品生产以及支持残膜回收、翻堆肥等农业绿色发展和数字化发展所需机具的补贴需要,将更多符合条件的高端、复式、智能产品纳入补贴,提高补贴标准,加大补贴力度。地方特色农业发展所需和小区域适用性强的机具,可列入地方各级财政安排资金的补贴范围,具体补贴机具品目和补贴标准由地方自定,不得占用中央财政补贴资金。
 
  大力支持农机创新产品列入补贴范围。全面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积极开展农机专项鉴定,加快农机创新产品获得农机试验鉴定证书步伐,并按规定列入补贴范围。继续组织实施中央财政农机新产品购置补贴试点,对尚不能通过农机专项鉴定取得补贴资质的创新产品和成套设施装备等给予支持,重点补贴建设标准成熟的烘干机配套设施、温室大棚骨架和标准化猪舍钢结构、智能养殖设备、蔬菜初加工成套设备、林果初加工成套设备、蜜蜂养殖及蜂产品初加工成套设施装备等。全面开展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购置补贴工作,具体操作办法另行通知,在此之前,继续按有关规定实施引导植保无人飞机规范应用试点。
 
  云南省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云南省财政厅6月印发了《云南省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明确将粮食、生猪等重要农畜产品生产所需机具全部列入补贴范围,应补尽补。探索开展建设标准成熟的烘干机配套设施、水稻育秧成套设施装备、温室大棚骨架和标准化猪舍钢结构、智能养殖(含渔业)设备、糖果菜茶胶初加工成套设备、蜜蜂养殖及蜂产品初加工成套设施装备及高端智能自主创新农机新产品补贴试点工作。推广使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智能终端设备,确保农业生产数据安全;开展农机专项鉴定,支持农机创新产品取得补贴资质,尽快列入补贴范围。提高水稻、玉米、马铃薯、甘蔗等农作物种收环节所需机具和高原特色农业生产急需高端、复式、智能农机具的补贴额度;逐年降低区域内保有量明显过多、技术相对落后的机具品目的补贴额度,并将部分低价值的机具退出补贴范围。
 
  根据全省农业生产需要,在全国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内,规范选定15大类41个小类138个品目为云南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在全省范围内实行敞开补贴。全省补贴范围根据农业生产需要实际和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情况按年度进行调整。
 
  江西省
 
  6月24日,江西省农业农村厅、江西省财政厅印发了《2021-2023年江西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明确提出将粮食、生猪等重要农畜产品生产所需机具全部列入补贴范围,应补尽补。加大对重点作物、关键环节和丘陵山区机械化支持力度,稳定提高智能高效绿色环保机具补贴标准;将育秧、烘干、标准化猪舍、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等方面成套设施装备纳入补贴范围,加快推广应用步伐。
 
  继续组织实施中央财政农机新产品购置补贴试点,对尚不能开展农机试验鉴定的新型农机产品和不适宜鉴定的成套设备装备等给予支持,重点补贴建设标准成熟的烘干机配套设施、水稻育秧成套设施装备、温室大棚骨架、标准化猪舍钢结构、智能养殖(含渔业)设备、果菜茶初加工成套设备、蜜蜂养殖及蜂产品初加工成套设施装备具体操作办法由省农业农村厅另行下发。
 
  对水稻插秧机、有序抛秧机等重要农产品生产薄弱环节所需机具、丘陵山区特色产业发展急需机具以及高端、复式、智能农机具,选择不超过10个品目的产品,其补贴额测算比例提高至35%,其中通用类机具的补贴额可高于相应档次中央财政资金最高补贴额,增长幅度控制在20%以内。
 
  同时,继续开展农机购置综合补贴试点,增加乘坐式水稻插秧机、乘坐式水稻有序抛秧机、谷物烘干机、履带式旋耕机等机具纳入农机购置贷款贴息试点机具范围。
 
  北京市(征求意见稿)
 
  近日,北京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制定了《2021—2023年北京市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明确提出,突出稳产保供,将粮食、蔬菜、生猪等重要农畜产品生产所需机具全部列入补贴范围将设施温室骨架及配套设备、粮食烘干、畜禽养殖等方面的成套设施装备按规定纳入农机新产品补贴试点范围。提升部分重点补贴机具补贴额,测算比例从 30%提高到 35%,包括重型免耕播种机、玉米籽粒收获机等粮食生产薄弱环节所需机具,山区特色产业发展急需的新机具以及智能、复式、高端产品;逐步降低区域内保有量明显过多、技术相对落后的轮式拖拉机等机具品目的补贴额,到 2023 年将其补贴额测算比例降低至 15%及以下,并将部分低价值的机具退出补贴范围。
 
  补贴范围上,北京市补贴品目范围分为中央财政补贴品目范围、市级累加品目范围和市级财政单独补贴品目范围。根据北京市实际,从农、财两部发布的“全国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中选取 15 大类 39 小类 134 个品目作为本市“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品目范围”。
 
  从北京市“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品目范围”中选取 14 大类 36 小类 127 个品目利用市级资金进行累加补贴。优先保障粮食、设施农业、生猪等重要农畜产品生产、丘陵山区特色农业生产以及支持农业绿色发展和数字化发展所需机具的补贴需要,将符合条件的高端、复式、智能产品纳入补贴范围,提高补贴标准、加大补贴力度。
 
  利用市级资金对本市“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品目范围”以外,但本市农业生产和产业化发展急需的农机装备进行补贴,共 6 大类 12 小类61 个品目。主要包括设施农业、畜牧水产养殖、农产品加工等行业急需的成套设备,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和适用性强的农业装备。
 
  结语:目前已发布新一轮农机补贴政策的部分省份同步公布了农机购置补贴额一览表,本网正在汇总整理中,欢迎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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