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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开展2021年度第一批次农机补贴产品自主投档工作(附补贴范围)

来源:农机网整理发布
2021/7/5 16:1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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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投档工作实行常态化管理,各有关农机生产企业提交投档材料不受时间限制。7月5日起,投档平台开放,省级不定期组织归档评审。
  【农机网 补贴动态】 近日,青海省农业农村厅发布通知,决定开展2021年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第一批次企业自主投档工作。
 
  通知明确,投档工作实行常态化管理,各有关农机生产企业提交投档材料不受时间限制。7月5日起,投档平台开放,省级不定期组织归档评审。本次投档产品为《青海省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第一批)》公告的产品(见文末附件)。其他产品投档工作待下一批次补贴额一览表公告后同步开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投档原则:
 
  1.投档产品属于青海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范围。
 
  2.投档产品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1)获得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证书(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
 
  2)获得农机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3)列入农机自愿性认证采信试点范围,获得农机自愿性产品认证证书。
 
  4)所有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投档:
 
  1)列入全国农机购置补贴黑名单数据库的生产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从业人员涉及的机具;
 
  2)列入全国农机购置补贴违规通报数据库且尚未恢复或已取消补贴资格的机具;
 
  3)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或市场质量监督检查中不合格的机具;
 
  4)提交的信息中参数不实、与推广鉴定证书等有不一致、不准确的机具;
 
  5)提供的产品相关信息、照片等不完整、不清晰或不符合要求的机具;
 
  6)不能明确界定产品类别、档次的机具;
 
  7)其他不符合投档条件的不予归档。
 
  此外,还应注意,2021年新投档的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原植保无人飞机)须参加植保无人机高原性能试验,公告试验合格的产品参加投档,否则不得投档。2020年已通过投档审核、纳入青海省补贴范围的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原植保无人飞机),也需重新投档。参与投档的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原植保无人飞机)须符合《青海省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第一批)》公告的基本配置和参数相关要求且资质有效。
 
  2021年拖拉机新增了“最小使用比质量(kg/kW)”参数要求,省厅将予以重点审核,必要时将就最小使用质量变更可能引发的可靠性、安全性风险等情况向提供检测报告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咨询。请涉及该参数变更的有关拖拉机生产企业,在投档系统提交产品照片时,须另外提供产品变更部位前后对比照片,并在投档系统“详细配置参数(企业填写)”一栏中注明质量变更部位、变更内容、具体变更值等。“最小使用比质量(kg/kW)”参数发生变更而不报告或不据实报告的,将暂停相关企业所有产品在青海省补贴资格,所有经济损失和纠纷由企业自行承担。
 

 

  本文由农机网(www.nongjx.com)整理发布,资料来源:青海省农业农村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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