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2021年农机补贴产品投档工作已开始,这些产品无需重新投档
- 来源:农机网整理发布
- 2021/7/22 15:3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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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机网 热点关注】 近日,云南省农业机械鉴定站发布《关于开展2021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自主投档工作的通知》,明确今年产品投档工作自7月21日开始投档,投档平台常年开放,省农机鉴定站将视投档情况,在本年度内分批次集中对投档产品开展形式审核。
通知指出,投档产品范围和分档须在《云南省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第一批)》(见附件1)内。其他产品投档工作待下一批次补贴额一览表公告后同步开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为进一步引导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生产企业提升产品的安全性、可靠性、适用性和先进性,全面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关于支持农机科技创新、提高试点机具资质门槛的精神,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原植保无人飞机)须具备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资质采信认证机构颁发的农机自愿性产品认证证书,否则不得投档。农业农村部和财政部发布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购置补贴具体操作办法后,按新的要求执行。
投档企业需注意,2021-2023年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新一轮实施周期,云南省对补贴额一览表重新进行了优化调整。其中列入《云南省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第一批)》内的产品品目中,品目档次、基本配置和参数无变化的且往年已通过投档审核的产品,无需重新投档,云南省整理出《往年有效无需重新投档产品明细表》(见附件2),直接迁移到云南省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申请办理服务系统,因基本配置和参数发生变化的产品,有关企业要主动报告。其他品目和新增产品请按要求重新投档。
此外,投档企业还应注意:所填报的投档产品技术参数、配置、材质、安装等须与农机推广鉴定报告、检测报告等一致,提供的推广鉴定证书信息要真实、有效(如检测结果中未涉及的投档参数,需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说明),若因信息填报错误、资料不全导致产品无法正常投档,所引起的一切后果及责任由投档企业自行承担。
功率和发动机信息填报要求:配套有发动机(含柴油机、汽油机、电动机)的产品,必须填报功率及发动机信息。功率单位为kW,企业仅填写功率数值;牵引式、悬挂式产品不填功率及发动机信息;如配套有多个发动机的产品,功率填报配套的所有发动机功率之和;可以选配多个发动机的产品(以鉴定报告或检测报告为准),功率只填报配套发动机的最小功率。发动机信息填报内容包括:发动机型号、功率、发动机生产厂家和排放标准(电动机不填排放标准)。
根据部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有关要求,2021年我省对拖拉机“最小使用比质量(kg/kW)”参数进行了优化调整,我们将予以重点审核,请涉及该参数变更的有关拖拉机生产企业提交产品照片时,提供产品变更前后对比照片,并在产品配置参数中注明质量变更部位、变更内容、具体变更值等。“最小使用比质量(kg/kW)”参数发生变更而不报告或不据实报告的,将暂停相关企业所有产品在我省补贴资格,所有经济损失和纠纷由企业自行承担。
本文由农机网(www.nongjx.com)整理发布,资料来源:云南省农业机械鉴定站。
相关资料下载:
附件2:往年有效无需重新投档产品明细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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