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投档、区域通用,农业农村部拟在长三角先行试探农机补贴产品一体化投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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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8/20 14:4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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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机网 热点关注】 近日,农业农村部网站发布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1471号建议的答复,针对代表提出的“改进农机购置补贴办法”的建议作出了回复。
农业农村部表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自2004年设立以来,农业农村部、财政部不断调整优化政策框架,政策实施管理的规范性、精准性、便利性及地区间协调性不断提升,并在《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得到进一步体现。目前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三年为一个实施周期,同一周期内政策可跨年度连续实施、补贴申请可跨年度办理,有助于增强政策连续性,稳定购机者和企业的预期。
农业农村部表示下一步将继续推进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管理工作创新完善,更加便利购机者和企业。一是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补贴机具分类分档。除继续组织开展通用类机具分类分档及最高补贴额测算等工作,还将调集技术力量和生产企业,统一研究提出非通用类机具各档次的基本配置和参数以及参考补贴额,供各省使用,努力推动各省补贴机具分档参数基本统一、补贴额有效衔接。二是探索区域一体化补贴。拟在长三角等地区先行探索一体化投档,实现一次投档、区域通用,进一步减轻企业工作量。三是强化督促检查。组织专家对各省发布的补贴额一览表进行评估,进一步提高分类分档的规范性和补贴额测算的准确性。
在提高补贴资金使用效率方面,《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进一步优化了资金与使用管理工作。一是全面推行限时办理。进一步缩短办理时限,将农业农村部门审核时间由30个工作日缩短至15个工作日,将公示时间由20天缩短至5个工作日,将财政部门兑付时间由30个工作日缩短至15个工作日,努力让购机者及早享受政策实惠。二是推进资金科学测算分配。明确各省按照因素法测算分配资金,不突破县级需求上限分配资金,并根据实际情况调减资金结转量大、政策实施风险高、资金使用效益低地区的预算规模。三是加强资金使用情况监测。明确各省要定期调度和发布各县(市)资金使用进度,督促相关县(市)优先使用结转资金,督促预算执行较慢地区加快使用,并按需组织开展县(市)际余缺调剂,促进资金使用实现两年动态紧平衡。
农业农村部表示,下一步将认真贯彻落实《意见》要求,持续做好相关工作。一是将资金分配、限时办理等情况纳入农机购置补贴延伸绩效管理考核,督促和引导各省规范操作、落实落地。二是实时公开补贴申请办理情况,全面接受社会监督。三是进一步推广补贴办理手机APP,积极推动开展补贴全流程线上办理,便于购机者随时随地录入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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