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关于2021年中央财政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工作的补充通知
-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
- 2021/8/23 9:15:31
- 15163
【农机网 通知公告】 内农牧科发〔2021〕326号
相关盟市农牧局、财政局:
按照《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21年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计财发〔2021〕8号)文件“不得使用其他中央财政资金用于农机购置累加补贴”的要求,请你盟市在组织实施2021年秸秆综合利用项目时要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对已享受农机购置补贴的机具不得纳入项目补贴,已纳入项目补贴的不再享受农机购置补贴。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2021年8月13日
版权与免责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农机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浙江兴旺宝明通网络有限公司-农机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
展开全部
热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