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开展2021年度农机购置补贴产品企业自主投档工作
- 来源:农机网整理发布
- 2021/8/27 15:0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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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机网 热点关注】 8月26日,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印发《关于做好2021年度农机购置补贴产品企业自主投档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2021年安徽省常年开放投档平台,省厅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形式审核。请生产企业关注省厅网站有关通知和投档平台的具体审核通知。
申请投档的产品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产品应在《安徽省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等要求范围之内,以我省对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补贴额一览表调整的最新公告和规定为准。
(二)产品应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1.获得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证书且在有效期内(包括尚在有效期内的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
2.获得农机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3.列入农机自愿性认证采信试点范围,获得农机自愿性产品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三)国家实施生产许可和强制性认证等管理的产品应获得相应的资质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投档:
1.列入全国农机购置补贴黑名单数据库的生产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从业人员及机具不得参与投档。
2.列入全国农机购置补贴违规通报数据库且尚未恢复或已取消补贴资格的机具不得参与投档。
3.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或市场质量监督检查中不合格的机具不得参与投档。
4.其他不符合投档资质条件的机具。
此外,投档企业还应注意以下事项:
1.生产企业须严格依据机具的性能、结构、基本配置和参数以及价格等,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选定所属档次,并在不高于该档次补贴标准基础上选择(填写)补贴额。
2.请按照《关于新旧大纲转换后补充有关投档参数的通知》(农机鉴推〔2020〕148号)要求进行投档。
3.对于提供不实投档信息等违规手段骗套补贴等行为,查实后将先暂停参与违规行为企业的全部产品补贴资格和经销补贴产品资格,再根据违规情节按规定严处。
4.自愿参加补贴的产品需全部重新投档。2021年第一批次已在我省投档的产品将全部退回,请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第一批)的公告》(第265号),修改相关信息后重新提交投档。不在上述补贴额一览表范围内的产品,待后续补贴额一览表发布后投档。
5.涉及“最小使用比质量(kg/kW)”变更的拖拉机产品,需提供产品变更前后对比照片,在产品配置参数中注明质量变更部位、变更内容、具体变更值等。不报告或不据实报告的,将依规处理并由企业承担全部相应责任。
6.被限制投档的产品,请以电子邮件或书面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形式向省农机试验鉴定站反映,实事求是说明情况,注明真实姓名、单位及联系方式。
本文由农机网(www.nongjx.com)整理发布,资料来源: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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