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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关于公示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产品信息(第二批)的通知

来源: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2021/10/18 9:0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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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对2018-2020年通过农机购置补贴产品自主投档平台投档审核通过的、在福建省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2018-2020)中补贴产品状态正常的、且符合福建省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第一批)要求的产品进行梳理,形成福建省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产品信息(第二批)(公示),现予以公示。
  【农机网 通知公告】 各有关生产企业:
 
  为加快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根据《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发布福建省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第一批)的通告》(2021年8号)等有关文件要求,对2018-2020年通过农机购置补贴产品自主投档平台投档审核通过的、在福建省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2018-2020)中补贴产品状态正常的、且符合福建省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第一批)要求的产品进行梳理,形成福建省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产品信息(第二批)(公示),现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及反馈方式
 
  公示时间:2021年10月15日-10月21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企业可通过传真或邮寄函件等方式纸质反馈我处,所反映的问题应真实客观、实事求是。
 
  联系人: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农业机械化管理处
 
  联系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123号
 
  电话:0591-87566707
 
  传真:0591-87602170
 
  二、有关要求
 
  (一)各企业要对产品进行认真核对,在公示期间主动报告相关问题或异常情况,未主动报告的,一经查实,将按照《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农办财〔2017〕26号)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所造成的后果和法律责任由企业自行承担。
 
  (二)被全国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补贴资格的补贴产品,尚不能享受农机购置补贴,相关产品若在此次公示的产品信息中,生产企业要及时主动报告,对瞒报违规问题、弄虚作假、上传不实信息等失信违规的企业,一经查实,将暂停或取消该企业有关产品在我省的补贴资格,所引起经济纠纷和损失以及法律责任由该企业自行承担。
 
  附件:福建省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产品信息(第二批)(公示)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农机化处
 
  2021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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