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关于认真落实秋粮机收减损有关事项的通知
- 来源: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农业机械化管理处
- 2021/10/21 9: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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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机网 通知公告】 各市(地)农业农村局农机处(科)、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农机总站、中心):
机收减损是秋季农业生产的重点工作,也是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保障,按照农业农村部机收减损有关工作要求,印发了《关于落实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机收减损有关工作的通知》(黑农机函字〔2021〕65号)、《关于做好秋粮机收减损有关工作的通知》(黑农机推字〔2021〕25号)等文件,对秋粮机收减损相关事项进行了要求,并公布了玉米、水稻收获机损失率测定简易方法。因前段疫情防控,此项工作落实情况受到影响,现具体要求如下:
一要做好机收减损宣传。各地要积极开展秋粮机收减损宣传报道,除在本地媒体宣传外,要注重对农民的指导培训,对好的做法、好的经验,及时上报省农业农村厅农机处,我处也将组织新闻媒体对活动开展好的地区进行宣传报道。
二要做好机收减损测定。要认识到机收减损工作的重要意义,严格按照省农业农村厅农机处和省农机推广总站文件中的要求和部署,测定机收减损率,研究改进措施,落靠减损举措,提升粮食收成。
三要做好机收减损比武。各地要在符合疫情防控要求和确保安全生产的前提下,按照自愿报名、就地就近、自备机具、自定地块的原则开展机收减损大比武活动。
省厅将把机收减损测定情况作为第四季度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工作中“巩固和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部分的考核内容,未上报机收减损测定报告的地区,考核评分中“市(地)级人民政府强化促进农业机械化发展支持政策”一项,将予以减分。各市(地)农机处(科、总站)要指导各县(市、区)农机服务中心(站)认真落靠任务,11月15日前将汇总的机收减损测定报告报至邮箱njtgtx 163.com。
联系人:崔宏磊
联系电话:0451-82659017
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农业机械化管理处
2021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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