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农业机械技术中心 关于开展拟新进农机购置补贴机具集中展示评价的通知
- 来源:河南省农业机械技术中心
- 2021/12/2 9:24:57
- 18043
【农机网 通知公告】 豫农机文〔2021〕43号
各有关农机生产企业:
按照农机化司有关工作要求,为规范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准确掌握新进补贴机具的基本构造和功能,推广应用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经研究,决定对部分拟新进河南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见附件1)进行集中现场展示评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现场展示评价内容
相关生产企业提前将参加展示评价的机具运至指定地点,河南省农业机械技术中心组织有关专家,根据生产企业提供的试验(推广)鉴定报告等相关资料,逐台进行现场审查评价,作出通过或不通过的评价结果。审查内容包括机具外形是否与投档资料一致、机具铭牌是否规范、机具参数是否与检验报告一致、参数是否与我省发布的配置参数一致等;评价内容包括机具外观、制造工艺、结构布局合理性等。
二、评价结果运用
现场展示评价结果不通过的机具,不予归档。
三、时间地点
根据产品分类情况,计划在河南省驻马店市和信阳市开展现场展示评价活动。
(一)驻马店市展评点
1.展示评价时间:12月2日,上午8:30开始
2.机具布展时间:12月1日下午
3.展示评价机具:《参加展示评价机具表》(附件1)所列青饲料收获机、打(压)捆机
4.展示评价地点:驻马店市长仑机械装备产业园(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华俊大道和置地大道交叉口向东150米路南)
(二)信阳市展评点
1.展示评价时间:12月3日,上午8:30开始
2.机具布展时间:12月2日下午
3.展示评价机具:《参加展示评价机具表》(附件1)所列插秧机
4.展示评价地点:信阳永恒茶业科技有限公司茶叶机械厂(河南省信阳市浉河区宝石山庄斜对面)
四、有关要求
(一)请相关生产企业按时参加展示评价活动,每个型号机具限一台。未按要求参加现场展示评价的机具,不予归档。
(二)生产企业需提供参加展示评价机具的试验(推广)鉴定证书、鉴定报告、检验报告等有关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供专家现场查验。
(三)请于11月30日前将参会回执(附件2)发送至河南省农机中心电子邮箱hnnjbttd@126.com。
(四)参会人员需遵守展评点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参会时请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五、其他事项
(一)现场展示评价不向生产企业收取任何费用。
(二)企业需自行承担参评机具运输费用。如需装卸机具请提前联络展评点协助,装卸费用由参展企业自理。
河南省农业机械技术中心联系人:孙程一,0371-65918379,18637182976
驻马店市展评点联系人:王统,13598922971
信阳市展评点联系人:叶永林,13607609496
附件:1.参加展示评价机具表
2.参会回执
2021年11月 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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