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中心

宁波市2021年第二批农机购置补贴产品信息通告

来源:宁波市农业农村局
2021/12/7 9:19:10
19823
导读:对审核通过但需限期开展实地演示评价的产品,请农机生产企业向我局提交书面承诺,并于2021年12月30日前提供实地演示评价表
  【农机网 通知公告】 根据《宁波市2021-2023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意见》(甬农发〔2021〕130号)和《宁波市2021-2023年中央农机购置补贴产品补贴额一览表(第一批)》(甬农发〔2021〕132号),经过筛选、整理、汇总和公示,最终形成了宁波市2021年第二批农机购置补贴产品信息表,共418个企业,1705个产品(附件1),现予以通告。
 
  对审核通过但需限期开展实地演示评价的产品(附件2),请农机生产企业向我局提交书面承诺(附件3),并于2021年12月30日前提供实地演示评价表(附件4)。已作出书面承诺但年底前未履行承诺事项或实地演示评价未通过的,将取消有关产品农机购置补贴资格。为减轻农机生产企业压力,在浙江省已开展农机购置补贴产品实地演示的,只需向我局提交《浙江省产品实地验证表》即可。
 
  邮寄地址:宁波市海曙区中山西路618号,宁波市农机畜牧中心,邮编:315016,联系人:张丽梦,联系电话:0574-89385516,传真:0574-87341820,邮箱:nbs87285476@163.com。
 
  附件:
 
  1.宁波市2021年第二批农机购置补贴产品信息表.xls
 
  2.宁波市2021年第二批农机购置补贴产品需实地演示评价汇总表.xls
 
  3.宁波市农机购置补贴投档产品实地演示评价承诺书.doc
 
  4.宁波市农机购置补贴产品实地演示评价表.docx
 
  宁波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12月6日

 

热门评论

相关资料下载: 附件.rar

上一篇:关于重庆市2021年投档第一批审核产品需重新上报的提示

下一篇: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2021年农机购置补新产品设施大棚钢结构骨架投档工作的通知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