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中心

关于完善《上海市农机购置补贴申请办理服务系统(2021-2023年)》企业信息等工作的通知

来源: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1/12/20 9:25:25
12945
导读:2020年未参与本市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未在系统中完善信息的企业,今后如要参与本市购机补贴政策实施工作,应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和承诺书内容及时完善企业信息。
  【农机网 通知公告】 各农机生产企业:
 
  为督促企业按照参与本市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承诺书相关内容,规范参与本市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工作,切实做到承诺践诺,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计财〔2021〕8号)和《关于印发<上海市2021-2023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沪农委规〔2021〕9号)等文件精神,近期我市对各企业在2020年上海市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上海市农机购置补贴申请办理服务系统(2021-2023年)(以下简称办理服务系统)和农机购置补贴产品自主投档平台(以下简称投档平台)信息录入规范性进行了检查,发现部分企业存在信息不完善等问题(详见附件)。
 
  根据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特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2020年未参与本市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未在系统中完善信息的企业,今后如要参与本市购机补贴政策实施工作,应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和承诺书内容及时完善企业信息。
 
  二、2021年办理服务系统存在主要从业人员信息不完善等问题的企业,应对照附件问题清单于2021年12月22日前完成整改,逾期未完成整改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三、认真对照本市办理服务系统、投档平台承诺书内容,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切实做好办理服务系统内补贴产品信息内置、销售单价确认等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
 
  2021年办理服务系统企业录入信息问题清单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1年12月16日

热门评论

相关资料下载: 2021年办理服务系统企业录入信息问题清单.xls

上一篇:云南省农业机械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关于2021年第六批农机推广鉴定结果的通报

下一篇:关于2021年安徽省第四批主要农作物(水稻、玉米、大豆、小麦)引种备案初审通过品种公示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