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政策支持!天津市适时对规模猪场和种猪场给予一次性临时救助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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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2/21 14:2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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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机网 热点关注】 近几年发生的几轮“猪周期”波动表明,做好生猪稳产保供工作,必须以稳固的基础产能作为支撑。能繁母猪是生猪生产的基础和市场供应的“总开关”,只要能繁母猪存栏量变动保持在合理区间,仔猪生产就有保障,生猪市场供应和猪肉价格就能保持相对稳定。
为巩固天津市生猪产能恢复成果,稳固基础产能,防止生猪产能大幅波动,促进生猪产业持续健康发展,12月初,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印发了《天津市生猪产能调控实施方案(暂行)》(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指出,要积极应对“猪周期”,建立以能繁母猪存栏量变化率为核心调控指标的产能调控机制,划定产能保障底线,完善和强化调控政策,细化抓养殖大区、抓大项目建设、抓规模养殖场,保能繁母猪存栏量底线、保规模猪场数量底线的“三抓两保”措施,建立国家、市和区三级生猪产能调控基地,构建上下联动、响应及时的生猪生产逆周期调控机制,有效应对生猪市场波动日益复杂的新挑战,促进生猪产业持续健康发展,不断提升猪肉供应安全保障能力。
《实施方案》指出,各涉农区要保持规模猪场数量总体稳定。规模猪场退出养殖或因故拆除的,各涉农区要根据减少的能繁母猪产能情况,支持新建或改扩建相应产能的规模猪场,确保生猪产能总体稳定。天津全市能繁母猪正常保有量应稳定在17万头左右、最低保有量不低于15.3万头。
《实施方案》明确指出,要积极发挥政策调控的保障作用。当市场波动、自然灾害或突发疫病等因素导致全市能繁母猪存栏量大幅减少(低于正常保有量95%)或生猪养殖连续严重亏损3个月(含)以上时,市农业农村委商市财政局视财力状况对规模猪场和种猪场给予一次性临时救助补贴。同时,由市农业农村委协调金融机构扩大对符合条件的生猪养殖场(户)信贷投放,并视财力状况给予贴息补助。各涉农区可结合辖区生猪生产实际,出台其他调控产能的政策措施。
《实施方案》要求,要加强监测预警,市农业农村委开展生猪生产监测,向各涉农区反馈能繁母猪存栏量和规模猪场保有量等月度数据变化情况,各涉农区要规范做好生产监测,密切关注能繁母猪存栏量和规模猪场保有量等月度数据变化情况。要在人员、经费和平台等方面,支持完善生猪生产和市场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强化监测数据采集、分析、形势会商和信息发布,及时、准确掌握生产和供应情况,视情况启动相应政策措施。针对行业热点和突发性事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并加强宣传报道,合理引导市场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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