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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常发杯2021年度十项适用农机化技术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来源: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总站
2021/12/27 10:0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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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符合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农机化转型升级发展方向,符合绿色安全、农机农艺融合、安全生产等要求。
  【农机网 通知公告】 农机化总站〔2021〕89号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农机化适用技术宣传,引导促进技术创新集成发展,加快推广应用升级,推进农业现代化进程,总站组织中国农机化信息网、农业农村部农机推广与监理网、《农机科技推广》和《农机质量与监督》杂志,通过提名推荐、农机合作组织网络投票、专家评审等方式,遴选2021年十项适用农机化技术,专题宣传,扩大影响、提升效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一)符合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农机化转型升级发展方向,符合绿色安全、农机农艺融合、安全生产等要求。
 
  (二)符合国家法规政策有关要求,经过试验示范,技术路线明确、因地制宜、适用性强,农民接受程度较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较好,具有一定的示范推广应用规模。
 
  (三)已经获得2020年度十项适用农机化技术的,请勿重复推荐。
 
  二、推荐机构及推荐数量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机推广站(中心),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机推广总站;
 
  (二)从事农机化技术研究、开发和推广的科研单位、高等院校。
 
  (三)每个单位可推荐3项农机化适用技术。
 
  三、材料要求
 
  (一)请各推荐单位认真填写《2021年度十项适用农机化技术推荐书》(附件),每项技术1份,并提供3-5幅高清图片。
 
  (二)推荐材料要聚焦技术模式,明确技术路线和农机配套要求。避免仅以农机装备的产品介绍、操作规程等代替农业机械化技术。
 
  (三)推荐的技术名称要具体、准确,突出技术内涵,聚焦所解决的农业生产机械化实际问题,突出与其他同类技术的差异,避免以通用的技术类型作为技术名称。例如,避免将“根茎类蔬菜收获机化技术”作为“胡萝卜联合收获机械化技术”的名称,避免将“水果机械化去皮技术”作为“水果蒸汽去皮机械化技术”的名称等。
 
  (四)请各单位于2022年1月31日前将推荐材料的电子版报送至sxsynjhjs@163.com,同时寄送1份加盖公章的纸质材料。联系人为张英娇同志(010-59199101),通讯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南路96号农丰大厦1106房间,邮政编码为100122。
 
  2021年度十项适用农机化技术遴选工作结束后,总站将与遴选出的十项技术推荐单位联合做好适用技术和推广工作的专题宣传,请给予积极配合支持。
 
  附件:2021年度十项适用农机化技术推荐书
 
  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总站
 
  2021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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