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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四川省农机购置补贴有关制度、规程、流程的通知

来源: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2022/1/19 9: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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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为推进依法依规行政,高效、廉洁、规范开展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确保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到实处。根据近年来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开展情况,我厅对有关制度、规程和流程进行了梳理和完善。现印发你们,请各地遵照执行。
  【农机网 通知公告】 各市(州)农业(农牧)农村局:
 
  为推进依法依规行政,高效、廉洁、规范开展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确保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到实处。根据近年来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开展情况,我厅对有关制度、规程和流程进行了梳理和完善。现印发你们,请各地遵照执行。
 
  附件:
 
  1.四川省农机购置补贴异常情况报告制度
 
  2.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农机购置补贴额确定工作规程
 
  3.四川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涉嫌违规问题处理流程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2022年1月17日
 
四川省农机购置补贴异常情况报告制度
 
  第一条  为及时处理政策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异常情形,严厉打击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中的违规行为,规范、高效、廉洁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确保国家强农惠农富农资金的安全,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在机具投档、补贴机具核验和违规处理等关键环节实施过程中发生或发现的异常情形。
 
  第三条  规定环节出现如下情形之一的,应进行异常情形报告。
 
  (一)投档环节
 
  列入全国农机购置补贴黑名单数据库的生产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从业人员及机具参与投档的;列入全国农机购置补贴违规通报数据库且尚未恢复或已取消补贴资格的机具参与投档的;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或市场质量监督检查中不合格的机具参与投挡的;不在我省补贴范围内的机具参与投档的;资质到期未续展机具参与投档的;无资质机具参与投档的;补贴额比例超过投档系统设定的预警比例的;补贴投档机具参数不符合我省发布的相关档次参数的;投档机具有相关举报、投诉的。
 
  (二)补贴机具核验环节
 
  购机发票显示购机者与实际购机者不一致的;一项或多项主要参数与系统参数不一致的;购机发票金额与实际销售价格不一致的;补贴机具有严重质量问题的;机具铭牌没有永久性固定的;机具铭牌非唯一的;铭牌信息与实物不一致的;铭牌信息、实物信息与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所对应机具的信息不一致的;补贴机具有投诉的;同类型补贴机具短期内大批量出现的;个人购置3台套及以上同类型机具的;补贴比例超过预警比例的。
 
  (三)违规处理环节
 
  调查核实过程中确实有违规行为的;调查核实过程中发现有其他违规行为的;在约谈过程中不配合或发现有其他违规行为的;违规产品有严重质量问题的;相关企业和人员无法联系的。
 
  (四)国家和省文件规定的其他异常情形。
 
  第四条  关键环节异常情形按下列程序报告:
 
  (一)由负责相关环节岗位人员按照政策法规和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异常情形分析,判断异常情形是否属于违规,并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
 
  (二)投档环节由省级负责投档的岗位人员提出;补贴机具核验环节由县级负责核验的岗位人员提出;违规处理环节由省或市、县负责违规处理的岗位人员提出。并按要求及时上报上级农机主管部门。
 
  (三)省级农机部门如发现以上情况,其他省也有可能存在类似违规风险的,应及时向农业农村部报告。
 
  (四)报告采用书面方式。
 
  第五条  异常情形违规行为处理
 
  对出现异常情形并发生违规行为的,依据《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农办财(2017)26号)要求进行处理。
 
  第六条 本制度由四川省农业农村厅负责解释。
 
  第七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2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农机购置补贴产品品目确定工作规程
 
  为规范农机购置补贴产品品目确定工作,根据农业农村部有关要求,结合四川省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规程。
 
  一、征求产品品目范围
 
  根据农业农村部确定的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农业农村厅下发征求意见通知,广泛听取各市(州)农业农村部门、省级农口部门、厅内有关单位对新增和取消农机购置补贴产品品目的意见和建议。
 
  二、汇总、整理意见和建议
 
  省农机推广总站负责汇总、分类整理并提出具体的意见和建议,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厅农机化处。
 
  三、提出补贴产品品目初步意见
 
  厅农机化处会同相关部门召集专家召开会议,听取情况汇报,研究、讨论并形成拟新增和取消农机购置补贴产品品目的初步意见。
 
  四、厅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审议并形成送审意见
 
  厅农机化处向厅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书面报告四川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品目的初步意见,修改完善形成送审意见。
 
  五、厅务会审定并形成最终意见
 
  厅农机化处将厅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审议后的农机购置补贴产品品目范围送审意见提交厅务会审定。
 
  六、对外发布公告
 
  农业农村厅及时发布四川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品目范围。
 
 
  附件3
 
四川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涉嫌违规问题处理流程
 
  为规范实施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提高工作效率,经研究决定,制定本工作流程。
 
  一、受理登记。对上级机关转办、其他部门转交或实名反映的本行政区域内的违规线索,应予登记。当发现农机购置补贴产品涉嫌违规问题时,最先发现问题的县(市、区)应做好登记。
 
  二、产品封闭。经初步调查,对有具体违规线索且违规嫌疑较大的企业,最先发现问题的县(市、区)或省厅授权委托的县(市、区)在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中对涉及的产品或企业先行采取封闭等防范处理措施。一县封闭,全省联动执行封闭。
 
  三、调查核实。对已受理登记的事项展开调查核实,并形成调查报告。
 
  四、发函告知。在采取封闭措施的同时,应电话通知涉事生产企业,并寄发约谈信函。
 
  五、约谈确认。向涉事生产企业的负责人通报涉嫌违规问题、听取生产企业的诉求,对违规行为予以确认。明确生产企业的责任,要求生产企业进行整改的范围、标准、时间和具体方法。
 
  六、责令整改。生产企业要按照约谈明确整改的范围、标准、方法,在规定的时间内分别到所有涉及的县(市、区)开展自查整改,每整改完一个县(市、区),向所在县(市、区)的农业农村部门提交一份整改报告,让其签字确认;所有涉及的县(市、区)全部整改完后,向约谈县(市、区)的农业农村部门提交总的整改报告。涉及违规产品的县(市、区)应积极协助生产企业开展整改工作、完成整改任务。
 
  七、违规处理。根据生产企业的违规性质、违规责任、整改态度、整改效果等,由约谈县(市、区)的农业农村部门按照《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农办财(2017)26号),以集体决策的方式,对生产企业作出处理决定,并在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公告。
 
  八、存档留痕。补贴产品涉嫌违规问题处理完后,约谈县(市、区)应及时结案,对处理各环节进行全流程梳理,撰写《处理农机购置补贴产品涉嫌违规问题全流程分析报告》,形成卷宗,存档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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