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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2025年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要达到80%

来源:农机网整理发布
2022/1/24 16:3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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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统筹推进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等设施建设,遏制增量、消化存量、有效回收、集中处理,力争到“十四五”末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达到80%以上,到2030年底基本实现我省农药包装废弃物全面回收、合理利用、规范处理。
  【农机网 监管快讯】 农药包装废弃物是污染农业生态环境和农村环境的主要污染物之一。为做好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切实保护农业生态环境,近日,河南省农业农村厅、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印发了《河南省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明确,按照“政府主导、财政支持、各方参与、市场运作”的原则,逐步建立健全回收处理体系,统筹推进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等设施建设,遏制增量、消化存量、有效回收、集中处理,力争到“十四五”末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达到80%以上,到2030年底基本实现我省农药包装废弃物全面回收、合理利用、规范处理。
 
  《意见》指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协调、督促相关部门依法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监督管理工作,统筹推动回收处理体系及相关设施建设。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村组应做好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的指导、服务等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药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履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义务的监督管理。合理布设县(市、区)、乡(镇)、村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点)并明确管理责任。对未按规定履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义务的,要依法依规处理。调查监测本行政区域内农药包装废弃物产生情况,指导建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体系。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活动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督促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资源化利用单位、无害化处理单位依法依规做好污染防治工作。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于回收处理过程中造成环境污染构成环境违法的,应依法依规予以处罚。
 
  《意见》明确了主要工作措施,包括建立回收处理体系、安全无害贮运、推动无害化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加强源头治理、加强监督管理执法、建立长效机制等。其中,在源头治理方面,《意见》指出,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深入实施农药减量控害行动,强化统防统治能力、提升绿色防控水平,加快先进植保机械和高效环保农药推广应用,通过降低农药使用量减少废弃包装物的产生。
 
  《意见》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把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作为治理农业面源污染、有效改善农村生态环境的重要抓手,把回收处理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定期开展全域农药包装废弃物清理工作。乡(镇)、街道办事处要督促辖区内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小农户、经营门店等各类农药使用者与销售者做好回收工作,以乡(镇)为单位定期组织辖区各村组收集散落在田间、沟渠的农药包装废弃物。市县农业农村和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部门职责,成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专班,结合行业特点和地方实际,制定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要求和保障措施,协调推进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并及时开展工作情况调度,年底将本地工作进展情况分别报送省农业农村厅和生态环境厅。
 
  本文由农机网(www.nongjx.com)整理发布,资料来源:河南省农业农村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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