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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关于加强2022年农机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和应急演练工作的通知

来源:山东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理站
2022/3/9 9:1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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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为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应急预案和应急演练工作的通知》(鲁安办发〔2022〕2号)要求,加强2022年我省农机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和应急演练工作,提高农机事故处置能力,确保我省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农机网 通知公告】 鲁农机监字〔2022〕1号
 
  各市农业农村局: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应急预案和应急演练工作的通知》(鲁安办发〔2022〕2号)要求,加强2022年我省农机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和应急演练工作,提高农机事故处置能力,确保我省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应急预案管理,提高应急预案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农机事故应急预案是指导农机事故应急处置的基本遵循,是组织开展农机应急演练的基础。省厅将修订《山东省农业机械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各级农机安全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农机事故应急预案编修工作,根据省级预案修订情况,结合当地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农机安全生产特点,及时修订本地农机事故应急预案,确保预案符合当地实际,具备可针对性、操作性。修订后的预案要以正式文件形式发布,及时向当地应急管理部门备案。同时,各地要督促、指导农机服务组织、农机维修网点、农机驾驶培训机构等生产经营单位(以下简称农机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制定切实可行的农机事故应急处置预案或现场处置方案,做好备案审查,通过编修预案进一步完善农机事故应急管理工作体系,提高应对突发农机事故的能力。
 
  二、加强应急演练,充分发挥应急演练的功能和作用
 
  开展常态化农机事故应急演练,是检验农机事故应急预案,锻炼农机事故应急处置队伍,提高农机事故应急处置能力的有效手段。各地农机安全生产主管部门要制定年度农机事故应急演练计划,针对春耕备播、三夏、三秋、冬季等不同时段农机作业特点和事故发生规律,认真开展不同内容和形式的农机事故应急演练。要充分做好演练人员、资金、装备等准备工作。演练要以预案为基础,科学设定事故情景,贴近实战,注重实效,认真做好总结评估、问题整改和资料整理等工作。各地要督促农机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制定本单位年度农机事故应急演练计划,保证农机事故应急管理必要的投入,积极开展农机事故应急演练,针对演练暴露出的问题及时做好整改,不断提升农机事故应急能力。各地组织农机事故应急演练要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确保演练活动安全有序进行。
 
  三、加强组织协调,确保省级演练取得实效
 
  省厅在各市报送的演练计划中,统筹考虑,择优确定了2022年我省每个季度农机事故应急演练的举办地点:一季度在滨州市邹平市,二季度在临沂市费县,三季度在淄博市周村区,四季度在聊城市临清市。三季度演练将组织全省市县代表进行观摩(具体事项另行通知),其他三个季度以地市为主组织辖区县(区)农机监管部门和农机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进行观摩。各承办地要提前谋划,精心组织,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全面做好配套资金落实、案例选择、脚本编写、场地选择、参演单位协调组织、现场布置、预演合练和演练现场组织、疫情防控等环节各项工作,确保演练顺利完成。要在演练结束后10日内将演练有关资料整理完毕并报省厅。
 
  四、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
 
  各级农机安全主管部门要将农机事故应急预案编修情况和农机事故应急演练开展情况作为对下级农机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和农机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督导检查的必查重点内容,加大督查力度,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见效,对发现的问题要跟踪督办,确保整改到位。省厅将对全省农机事故应急管理情况开展专题调研,请各地市做好准备,积极配合。
 
  各地要认真做好信息报送工作,于6月20日前报送半年农机事故应急管理工作总结及上半年度《2022年农机事故应急演练情况统计表》(附件1)、《2022年农机事故应急预案情况统计表》(附件2),12月10日前报送年度农机事故应急管理工作总结及年度《2022年农机事故应急演练情况统计表》(附件1),重要情况及时报送。
 
  联系人:刘吉鑫,电话:0531-55721231,邮箱:njjlaqk@shandong.cn。
 
  附件:1.2022年农机事故应急演练情况统计表.xls
 
  2.2022年农机事故应急预案情况统计表.xls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2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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