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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资价格上涨,中央财政再次发放200亿种粮补贴

来源:农机网整理发布
2022/3/16 14:0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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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据悉,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每年均会同有关方面安排一定规模的化肥商业储备,并适时投放满足市场用肥需要。今年的春耕储备肥于3月-5月投放市场。
  【农机网 热点关注】 当前春耕备耕已由南向北徐徐展开,而化肥作为主要的农资,其供应情况事关农民种粮积极性和全年粮食生产目标。据悉,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每年均会同有关方面安排一定规模的化肥商业储备,并适时投放满足市场用肥需要。今年的春耕储备肥于3月-5月投放市场。
 

 

  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年春耕化肥供应是有保障的,但考虑到生产成本进一步大幅回落的难度较大,预计春耕化肥价格可能仍将高位运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化肥保供稳价工作机制作用,强化部门协作会商,加强行业运行监测,保障煤炭、电力、天然气、硫磺等化肥生产要素供应,进一步发挥进出口调节、储备吞吐等对化肥市场保供稳价的积极作用,同时大力推动化肥减施增效,指导农民科学用肥,多措并举做好今冬明春化肥保供稳价工作,全力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有力夯实夏粮丰收基础。
 
  此外,为缓解农资价格上涨带来的种粮增支影响,稳定农民收入,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近日,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中央财政下达资金200亿元,对实际种粮农民发放一次性补贴。
 
  此次补贴发放将延续2021年相关政策实施方式。补贴对象为实际种粮农民,具体包括利用自有承包地种粮的农民,以及流转土地种粮的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于开展粮食耕种收全程社会化服务的,可根据服务双方合同(协议)约定,由地方结合实际确定补贴发放对象,原则上应补给农资价格上涨成本的主要承担者。对流转土地种粮的个人和组织,根据签订的流转合同(协议),确定补贴发放对象。补贴标准由各地区结合有关情况综合确定,原则上县域内补贴标准应统一。发放方式由各地区在2021年相关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结合实际进行完善。要依法依规公开补贴信息,采取“一卡(折)通”方式,及时将补贴资金发放到实际种粮农民手中。
 
  财政部要求,各地要聚焦实际种粮农民,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发放机制,强化资金监管,做好政策宣传,快速发放补贴,切实提高种粮农民的获得感。财政部将会同相关部门,切实加强资金监管,督促指导地方做好补贴发放工作,尽快将补贴发放到实际种粮农民手中。
 
  本文由农机网(www.nongjx.com)整理发布,资料来源:国家发改委网站、财政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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