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关于增补连栋温室和水稻育秧中心成套设施装备补贴试点县的提示
- 来源:湖北省农业农村厅农业机械化管理处
- 2022/3/24 8:5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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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机网 通知公告】 各有关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为积极推进连栋温室和水稻育秧中心成套设施装备补贴试点工作,经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提出申请和处务会议集体研究决定,2022年起增补武汉市新洲区、十堰市郧阳区、鹤峰县为连栋温室补贴试点县,增补武汉市新洲区、南漳县、黄梅县为水稻育秧中心成套设施装备补贴试点县。各试点县要根据年度分配的购机补贴资金额度,稳妥有序开展试点工作。
附件:湖北省连栋温室和水稻育秧中心成套设施装备补贴试点县(市、区)名单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农业机械化管理处
2022年3月21日
附件:
湖北省连栋温室和水稻育秧中心成套设施装备补贴试点县(市、区)名单
一、连栋温室补贴试点县(市、区)名单:黄陂区、江夏区、东西湖区、汉南区、竹山县、房县、阳新县、荆州区、黄州区、黄梅县、团风县、京山市、钟祥市、麻城市、鄂城区、梁子湖区、南漳县、汉川市、新洲区、郧阳区、鹤峰县等21个县(区)。
二、水稻育秧中心成套设施装备补贴试点县(市、区)名单:黄陂区、东宝区、房县、郧西县、团风县、阳新县、京山市、掇刀区、钟祥市、浠水县、安陆市、荆州区、监利市、公安县、洪湖市、枣阳市、新洲区、南漳县和黄梅县等19个县(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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