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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农机补贴“三合一”办理,江西省农机补贴工作公开征求意见

来源:农机网整理发布
2022/5/12 10:3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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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征求意见稿”指出,农机试验鉴定是农机化质量管理的重要手段,是保障农民选购先进适用农机的关键一环,是确保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有效实施的首道关口。
  【农机网 热点关注】 为进一步规范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近日,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发布《关于征求<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通知>意见的函》,针对《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明确,要规范开展农机试验鉴定、强化投档产品形式审核、加强政策实施过程监管、稳步推进“三合一”补贴办理、依法依规公开补贴信息同时严格防范政策实施风险。
 
  “征求意见稿”指出,农机试验鉴定是农机化质量管理的重要手段,是保障农民选购先进适用农机的关键一环,是确保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有效实施的首道关口。省级农机试验鉴定机构应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落实,全力以赴为农民选机购机用机和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提供技术支撑;严格按《江西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和有关要求,强化内控管理,规范高效开展农机试验鉴定工作;严把鉴定质量关,绝不能出现不符合要求的农机产品通过鉴定;强化纪律约束,绝不能出现以鉴定名义“搭车收费”。农机产销企业应按要求参与农机产品试验鉴定,确保申请鉴定的产品在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内,并通过“江西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管理服务平台”自愿提出鉴定申请。由销售企业提出鉴定申请的,应提交生产企业签署的委托书。
 
  农机购置补贴属约束性任务,资金必须足额保障,不得用于其他任务支出。各地应加强政策实施过程监管,安排专人负责做好补贴政策实施与机具核验等工作。机具核验严格按《江西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验工作要点》执行,保障补贴机具“真人、真机、真买”。核验中发现异常情形,县级农机化管理部门应按有关要求主动排查并及时报告、妥善处置,防患补贴实施风险,防止套补、骗补行为发生。鼓励有条件的县(区),探索对补贴额小于2000元的非安装类小型机具采取视频远程核验,资金兑付后按不少于10%的比例抽验的方式核验机具,便利购机者办理补贴,核验时通过位置共享确定机具所在位置,通过视频截图保存相关核验依据。
 
  优化补贴办理方面,继续实施“手机APP申请补贴、机具二维码识别、物联网轨迹监测”的“三合一”补贴办理方式。在轮式拖拉机、履带式拖拉机、谷物联合收割机基础上,新增履带自走式旋耕机、四轮乘坐式水稻插秧机、四轮乘坐式水稻有序抛秧机、油菜籽收获机4个品目或相关档次的机具纳入“三合一”补贴办理,实施“先用后补”。本通知下发之日至2022年9月30日为过渡期,2022年10月1日及以后生产并在江西省申请农机购置补贴的新增机具须符合“三合一”补贴办理要求,具体按《江西省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三合一”办理操作指引》执行。
 
  “征求意见稿”指出,充分发挥专业和技术优势,建立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实施专家指导组,强化对补贴政策实施工作研究、宣传培训、咨询解答。从严从重查处骗套或抢占补贴等违规行为,并按规定实行全国联动处理。农机生产企业应严格落实农财两部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监督强化纪律约束的通知》有关要求,自觉担起参与政策实施的主体责任,加强内部管理,主动自查自纠,防范经销商和内部不法人员有组织地通过收集农民身份证、虚开发票、虚购报补、重复报补等方式骗套或抢占补贴等违规行为的发生;发现异常情况的,应及时主动向省农业农村厅及有关部门报告。市县农业农村部门应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加强对参与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人员的廉政教育和业务培训,提升政策实施水平;应加强对本区域内单人多台套、短期内大批量、同人连年购置同类机具、区域适应性差的机具等购置情形的排查,及时发现问题、分析情况、总结经验,最大限度降低政策实施风险;应按规定做好农机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的调查、处理,共同维护良好的政策实施环境。
 
  本文由农机网(www.nongjx.com)整理发布,资料来源:江西省农业农村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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