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2022年每个试点县安排2000万元用于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
- 来源:农机网整理发布
- 2022/6/16 8:5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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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机网 补贴动态】2022年国家安排河北省中央购置与应用补贴资金(第二批)44179万元(其中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试点1亿元),主要用于支持购置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以及开展有关试点和农机报废更新补贴等。以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满足广大农民对机械化生产的需要为目标,持续推动农业机械化向全程全面高质高效转型升级,为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坚实支撑。
绩效任务目标:落实补贴资金44179万元,资金登记使用率达95%以上,补贴各类农机具13196台(套)以上,受益农户8766户以上,补贴报废机具300台(套)以上。
补贴对象和标准——
补贴对象:补贴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补贴标准:中央财政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行定额补贴。依次补贴额,且通用类机具补贴额不超过农业农村部发布的最高补贴额。
项目资金使用方向、支持环节:2022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实施工作,重点开展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试点,探索创新以机具应用为前提的补贴资金兑付方式,着力推进补贴机具有进有出、优机优补、优先保障粮食、生猪等重要农畜产品生产、丘陵山区特色农业生产以及农业绿色发展和数字化发展所需机具的补贴需要,重点支持粮食烘干、履带式作业、玉米大豆带状复合种植等专用机具、大马力机械、丘陵山区小型适用机具和创新型特色机械,大力推广现代种养业和智慧农业发展急需机具全部列入补贴范围,应补尽补。逐步降低区域内保有量明显过多、技术相对落后机具品目(档次)的补贴额,或退出补贴范围,其中轮式拖拉机补贴额测算比例降低至20%以下。
项目资金分配意见:根据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印发的《关于修订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家【2022】25号)要求,综合考虑脱贫攻坚成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M<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五包一”“三包一”包联帮扶、省直部门定点帮扶、省内区域性结对帮扶的意见>的通知》(冀巩固拓展办【2021】14号)和厅领导有关要求,按以下原则进行资金分配:
一是行唐县、魏县、隆尧县、三河市、玉田县五个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试点县按要求每县2000万元;
二是剩余资金按因素法:农作物种植面积、主要逐产品产量、农林牧渔总产值、上报的资金需求、资金支出进度和绩效管理进行分配;
三是各市根据实际情况对所属县(市、区)资金进行了微调;
四是45个贫困县全年分配资金占总资金的比例达27%以上。
四是45个贫困县全年分配资金占总资金的比例达27%以上。
注:本文由农机网(www.nongjx.com)整理发布,资料来源:河北省农业农村厅、河北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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