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答复:保护耕地、确保粮食生产安全
- 来源:农业农村部
- 2022/8/9 9:57:46
- 12929
王树理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保护耕地、确保粮食生产安全的提案收悉。经商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大力宣传“把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上”,压实粮食安全和耕地保护责任
近年来,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强化扶持,压实责任,确保粮食生产稳定发展。一是加强宣传培训。配合中组部开展农村基层干部乡村振兴主题培训计划,举办省市级农业农村部门负责人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培训班,深入领会确保国家粮食安全重要战略意义。举行粮食安全宣传周活动,广泛宣传介绍我国粮食安全情况和各项支农惠农政策。二是实行粮食安全党政同责。经国务院同意,农业农村部连续3年将粮食生产目标任务下达各省份,推动各地抓实粮食生产。三是开展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2018年以来,自然资源部会同农业农村部、国家统计局以五年规划为期,开展省级人民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强化耕地保护责任。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严格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加强粮食安全宣传培训,强化各地耕地保护责任,确保中国人饭碗端得更牢更稳。
二、关于做好粮食储备工作
近年来,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健全粮食储备体系,发挥粮食储备稳定市场、保障供应的积极作用。一是健全制度体系。2021年,出台《政府储备粮食质量安全管理办法》,提出要推进储备管理制度体系建设,制修订轮换、仓储、质量、监督检查等配套办法,强化质量管理。二是严格储备管理。适时安排购销轮换,推动两级储备协同运作,发挥储备吞吐调节作用。压实承储企业责任,督促其加强内控管理,提升储备管理水平。三是加强外部监管。2021年,开展全国粮食流通“亮剑2021”专项执法行动,依法作出警告以上行政处罚199例、罚款633万元。设置12325全国粮食流通监管热线,接受业务咨询和举报投诉。
下一步,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将进一步健全政府粮食储备管理体制机制,优化规模结构布局,夯实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确保关键时刻粮食拿得出、调得快、用得上。
三、关于加强农田水利设施建设
近年来,农业农村部会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等部门加大投入力度,强化工作指导,加快推进农田基础设施建设。一是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2021年,经国务院批复实施的《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明确到2025年全国累计建成10.75亿亩并改造提升1.05亿亩高标准农田;到2030年累计建成12亿亩同时改造提升2.8亿亩高标准农田。二是提升耕地质量。2021年,印发《国家黑土地保护工程实施方案(2021—2025年)》,确定东北典型黑土区1亿亩保护任务。在南方耕地酸化、北方耕地盐碱化问题突出的重点县开展退化耕地治理试点。三是加强农田水利管护。2022年,水利部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农田水利设施管护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管护责任、健全管护机制,确保农田水利设施正常运行。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等部门继续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为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提供有力保障。
四、关于提高粮食收购价格,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
近年来,农业农村部会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加大投入、强化扶持,调动地方重农抓粮和农民务农种粮积极性。一是提高最低收购价。2022年早籼稻、中晚籼稻、粳稻最低收购价分别为每斤1.24元、1.29元和1.31元,分别比2021年提高0.02元、0.01元、0.01元,小麦最低收购价为每斤1.15元、提高0.02元。二是实施产粮大县奖补。2022年中央财政继续对产粮大县、产油大县、商品粮大省、制种大县的粮油生产、粮食仓储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给予奖补。三是完善收储机制。印发《关于切实做好2022年夏季粮油收购的通知》,要求各地积极引导市场化收购,发挥政策性收购托底作用,守牢农民“卖得出”底线。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财政部、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坚持完善稻谷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加大产粮大县奖励力度,调动地方政府重农抓粮和农民务农种粮积极性。
五、关于规范和创新土地流转模式
近年来,农业农村部加大力度、强化措施,推进农村经营体制创新。一是规范土地流转。2021年,印发《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引导各地健全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市场和产权交易市场。二是培育种粮新型经营主体。加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政策支持,允许地方将玉米大豆生产者补贴与稻谷补贴的10%统筹用于扶持粮食适度规模经营。三是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以农业生产托管为抓手,以服务小农户为重点,加快培育各类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目前,农业社会化服务面积超过16.7亿亩次,其中服务粮食作物面积超10.6亿亩次。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强化创新,引导土地规范有序流转,壮大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引导新型经营主体多种粮、种好粮。
六、关于推进农业生产机械化
近年来,农业农村部会同有关部门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发展,为农业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一是推进机具创制。加快农机装备补短板,制定短板农机需求目录清单,支持科研机构和农机制造企业开展关键农机装备研发攻关。二是实施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2021年会同财政部启动实施新一轮补贴政策,加快推进先进适用机具推广应用。三是推进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累计创建750多个全程机械化示范县,引导各地围绕机械化种植、收获及高效植保、产地烘干、秸秆处理开展全程机械化示范推广活动,提高生产效率。目前,小麦、玉米、水稻三大粮食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分别超过97%、90%、85%。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持续加强农机装备创新,深入推进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行动,稳定实施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提高农业机械化发展水平。
七、关于提升农业抗拒自然灾害的能力
近年来,农业农村部会同财政部、银保监会等部门健全农业保险体系,强化粮食生产防灾减灾,降低农业生产风险。一是加强田间管理。每年发布分作物、分灾种、分病虫技术指导意见,组织专家和农技人员深入受灾一线和田间地头开展防灾减灾技术培训,提高防灾减灾能力。二是完善农业保险政策。在地方财政自主开展、自愿承担一定补贴比例基础上,中央财政实施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实现玉米、水稻、小麦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和种植收入保险对主产省产粮大县全覆盖,并在内蒙古自治区和黑龙江省部分旗县启动实施大豆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试点。三是加大防灾减灾投入。2022年,中央财政在继续安排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基础上,安排16亿元实施新的小麦“一喷三防”补贴政策,支持冬小麦“一喷三防”技术措施全覆盖,促进小麦稳产增产。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财政部、银保监会等部门推动各地强化灾害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及时安排防灾减灾资金投入,加大农业保险支持,为农业生产保驾护航。
感谢您对我部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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