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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山西省2022年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第二批投档信息》的公示

来源:山西省农业机械发展中心
2022/9/7 9:3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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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经企业自主投档,省农机发展中心组织形式审核,现汇总有关投档信息(第二批)予以公示,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各有关农机企业:
 
  根据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1-2023年全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晋农机发〔2021〕5号)及山西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自主投档工作的相关要求,经企业自主投档,省农机发展中心组织形式审核,现汇总有关投档信息(第二批)予以公示,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本批公示信息是2022年6月1日至8月31日企业自主投档的产品,共对1425个产品进行了形式审核。其中,审核通过产品1380个,详见附件1-3(形式审核通过产品1372个,审核通过但需限期开展实地演示评价的产品7个,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机农机新产品1个);审核不通过产品6个,详见附件4;退回待修改尚未上报的产品39个,按要求修改后进入下一批次审核。
 
  二、对审核通过但需限期开展实地演示评价的产品,请农机生产企业在公示期内向我中心通过提交《山西省农机购置补贴投档产品实地演示评价承诺书》(见附件5),作出书面承诺且公示无异议后导入农机购置补贴申请办理服务系统。公示期内未提出书面承诺的,视为主动放弃补贴资格。公示期内作出书面承诺但年底前未履行承诺事项或实地演示评价未通过的,将取消有关产品农机购置补贴资格,并由农机生产企业负责退回相应补贴资金。
 
  三、公示期间,请各企业认真核对投档产品信息,若发现投档信息有误或对产品投档结果有异议,以及需限期开展实地演示评价的产品,请通过电子邮箱向我中心反馈有关意见(加盖公章的正式文件,文件名称格式为“企业名称+产品型号名称”),附必要证明材料,逾期未反馈意见,视为企业已核实无误。投档信息通告后因信息错误所造成的后果由企业承担。
 
  四、公示的产品若存在被农机管理部门取消或暂停补贴资格、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有质量投诉或举报未处理完结、证书撤证注销等情况,相关企业应主动报告撤销投档,否则由此所造成的后果由企业承担。山西省农机购置补贴投档产品实地演示评价承诺书
 
  五、公示时间:2022年9月6日至9月8日。
 
  六、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山西省农业机械发展中心农机鉴定部
 
  联系电话:0351-6285109
 
  电子邮箱:sxnjjdzjds@163.com
 
  通讯地址:太原市千峰北路71号邮编:030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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