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范引领:黑龙江秸秆禁烧管控力度持续加强
- 来源:农机网整理发布
- 2022/9/21 14:4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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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督查工作分为四轮进行。其中,第一、二轮为工作督导阶段,督查日期为9月15日至9月30日、10月1日至10月15日。各督查组对哈尔滨市、大庆市各级网格,和其他市(地)三、四级网格进行督导。督导各级网格责任单位完善网格运行机制,确保“定区域、定人员、定职责、定任务、定奖惩”的“五定”要求落实到位,加快完善符合地方实际的监管方式和手段,提升秸秆禁烧科学化、智能化管控水平。
第三轮为加密督查阶段,督查日期为10月16日至10月31日。以哈尔滨市、大庆市、绥化市为重点,兼顾其他地区,在日常巡查基础上,加大易集中焚烧时段的检查频次,督促各级网格责任单位全面落实秸秆禁烧措施,全力保障环境空气质量。
第四轮为日常现场督查阶段,督查日期为11月1日至2023年5月15日。
对于秸秆禁烧工作不力问题,省有效解决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将提请省政府进行约谈,并根据《黑龙江省禁止秸秆露天焚烧工作奖惩暂行规定》,对相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提出问责建议,联合财政部门进行资金惩戒。
而杜绝秸秆焚烧更有效的途径是秸秆综合利用。今年,农业农村部对2022年秸秆综合利用工作进行专题部署,全面实施秸秆综合利用行动,坚持农用优先、多措并举,以肥料化、饲料化、能源化为主攻方向,推动需求端供给端协同发力,在全国建设300个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600个秸秆综合利用展示基地,确保全国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86%以上。
在养猪业中,饲料占养殖成本的70—80%,因而降低饲料成本就成为提高养殖业经济效益最实际的问题。近年来,我国秸秆饲料化综合利用率正逐步升高。
作为我国的农业大省,黑龙江省每年产生约9000万吨农作物秸秆,秸秆利用率也越来越高,通过秸秆还田、秸秆颗粒、秸秆发电等多种途径,今年,该省的秸秆综合利用率将超过91%,秸秆还田率将超过66%。
目前,黑龙江省耕地的有机质含量平均在3.6%,通过秸秆还田,土壤有机质含量已经在缓慢上升。秸秆还田后,其秸秆分解率为75%,剩下的 25% 成为半分解状态,对农业生产无任何影响。秸秆粉碎还田时,通过深耕、深翻还有助于打破犁底层,起到了耕作层梯次加深、厚沃增肥的效果。
秸秆还田实际上属于秸秆肥料化利用的范畴,是保护黑土地的重要做法,在黑龙江秸秆综合利用中占据主导地位。2020年,黑龙江农作物秸秆产量 9100.9万吨,可收集量7782.8万吨,其中,秸秆还田量5617.2万吨,还田率达到72.81%。
目前,黑龙江的秸秆综合利用走在了全国前列,基本形成了肥料化利用为主,饲料化、燃料化稳步推进,基料化、原料化为辅的综合利用格局。未来,该省将继续增加秸秆综合利用的科技创新投入,不断扩大秸秆综合利用的广度、深度,让秸秆创造更多价值,助推农业现代化和“双碳”目标的实现。
注:本文由农机网(www.nongjx.com)整理发布,资料来源:中国环境报、东北网、黑龙江日报、中国秸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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