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2022年耕地深松(深耕)整地作业补助项目实施方案
- 来源: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 2022/10/20 10: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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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辽宁省2022年耕地深松(深耕)整地作业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有关市农业农村局:
根据《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22年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计财发〔2022〕13号)、《辽宁省农业农村厅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相关转移支付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辽农财[2022]114号)和辽宁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指标的通知》(辽财指农[2022]219号)要求,为做好我省2022年耕地深松(深耕)整地作业补助工作,省农业农村厅制定了《辽宁省2022年耕地深松(深耕)整地作业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2022年10月10日
辽宁省2022年耕地深松(深耕)整地作业补助项目实施方案
为改善耕地质量,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业可持续性发展,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紧紧围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改善农田生态环境、提高土壤蓄水保墒能力、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的目标,以转变农业生产方式为方向,以农机农艺融合、机械化信息化融合为路径,以农机作业补助为抓手,以社会化服务为手段,凝聚政府推动和市场拉动的力量,充分调动广大农民、农机手和农机服务组织的积极性,科学高效地推进耕地深松(深耕)整地技术的推广应用。
二、目标任务
2022年,我省耕地深松(深耕)整地作业任务200万亩,安排在9个市13个县(市、区)实施作业补助,作业补助计划(见附件1)和补助资金已下达各地。鼓励各市超省下达计划完成本年度深松作业补助面积。
三、实施条件
以提高土壤蓄水保墒能力为目标,支持在适宜的旱作耕作区开展深松(深耕)整地作业。各地要将深松(深耕)整地作业补助任务资金向保护性耕作实施区域倾斜,优先在保护性耕作地块实施深松(深耕)作业补助,合力巩固提高保护性耕作稳产丰产效果。
四、补助对象和补助标准
(一)补助对象。自愿实施深松(深耕)作业的农机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机大户等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和农机作业者。
(二)补助标准。中央财政资金每亩作业补助标准不超过25元。各市综合考虑本地工作基础、地理条件、技术模式、成本费用等因素,因地制宜合理确定具体补助标准。
五、实施要求
(一)作业模式。我省耕地深松(深耕)作业为春季深松、苗期深松和秋季深松,原则上以秋季为主,主要采取单一深松或复式联合深松作业模式。各市要根据土壤状况、气候和自然条件、耕作制度、农艺要求和机具配备等实际情况,按照节本增效和保障作业质量的原则,因地制宜合理确定具体作业模式、作业时间和作业周期,同一地块一年只能享受一次深松作业补助。保护性耕作实施地块深松作业模式要与保护性耕作技术要求相符合。
(二)作业质量。作业质量符合农业行业标准《深松机作业质量》(NY/T 2845-2015)。深松应能打破犁底层,深度一般要达到或超过25厘米,不超过40厘米;如果采用凿(铲)式深松机,相邻两铲间距不得大于2倍深松深度。作业后的地块要符合当地农艺要求,达到田面平整,深浅一致,无重松、漏松,确保作业质量和实施效果。
六、实施程序
(一)任务落实。省、市计划下达后,各县(市、区)应结合实际,择优确定装备实力较强、经营管理规范、社会信誉度高的实施主体承担作业任务。县级农机管理部门要与实施主体签订《2022年耕地深松(深耕)整地作业补助合同》,明确作业地块和面积、作业时间、质量要求及相关责任等,实施主体要按照补助合同开展深松作业。
(二)核实验收。各县(市、区)要制定具体的核实验收工作方案,组织力量,及时对实施主体开展的作业补助面积和作业质量进行核实验收。实施主体作业结束后,应向县级农机主管部门提出验收申请,并提交有关验收申请材料,主要包括:实施主体与县级农机主管部门签订的作业补助合同、作业验收有效凭证等。验收申请材料不齐全、不完整的,县级农机主管部门可不予组织核实验收。核实验收材料要完整齐全,及时归档。
(三)远程监测。要充分利用信息化远程监测手段保证深松(深耕)作业面积和作业质量,自2022年秋季深松作业起,用于补助作业的深松作业机组必须安装信息化远程监测终端设备,将其作为作业补助面积核验判定的主要依据,作业补助地块要实现信息化远程监测全覆盖,提高监管工作效率和质量。要健全信息化远程监测相关管理制度,完善管理程序和内容,确保应用效果安全可靠、真实有效。
(四)资金兑付。作业补助项目实施工作要遵循先作业后补助、经验收合格和公示无异议后再兑付补助资金的方式进行。补助资金直接兑付给实际作业并经核实验收合格的实施主体。
七、实施进度
(一)2022年10月20日前,省、市、县(市、区)制定实施方案;各市、县(市、区)落实任务,确定实施主体和完成作业补助合同签订等工作。
(二)2023年6月30日前,各市、县(市、区)组织开展深松作业,完成核实验收、资金兑付等工作。
(三)对于2022年春季和苗期已经实施深松作业的,符合作业质量和技术标准等要求,可纳入2022年耕地深松深耕作业补助范围,具体情况由各市自行确定。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是实施作业补助工作的实施主体和责任主体,各市是实施作业补助工作的管理主体。要成立由县级政府主管领导任组长,农机、财政等相关部门共同参加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方案制定、组织发动、计划分配、实施区域和实施主体确定、监督检查、核实验收、资金兑付等重要事项的决策和落实。积极争取地方财政增加深松投入,保障必要的工作经费。
(二)做好服务保障。各地要充分利用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优先扶持发展大型拖拉机、深松机及深松联合整地机等,为深松作业提供装备保障。加强农机农艺融合,开展技术指导,加强机手培训,提高作业和服务质量。鼓励服务组织开展跨区深松作业服务,提高机具装备使用效率和经济效益。
(三)强化监督管理。各地要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加强项目管理,落实工作责任制。各市要切实履行监督检查工作职责,建立深松作业定期调度机制,强化全过程监管,加强对各县(市、区)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省将通过聘请中介机构或采取其他方式,适时对各市、县(市、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绩效评价。
(四)确保资金安全。补助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挪用,要及时足额兑付作业补助资金。对有举报线索的或有异议的要加大核验力度。要避免发生虚报作业面积、降低作业标准、套取补助资金等问题,对弄虚作假、套取财政补助资金的,要据实收回,并依法依规处理。
(五)规范档案管理。各县(市、区)要加强档案建设与管理,符合档案管理制度要求,建立专门的项目档案,实施方案、作业合同、验收手续等相关资料、信息化平台数据等要完整齐全,留存备查;强化档案、资料管理,确保有据可查。各市、县(市、区)作业补助项目实施方案要分别报上级农业农村部门备案。
(六)推进信息公开。各地要广泛深入宣传耕地深松(深耕)整地技术与作业补助政策,将深松作业补助项目实施方案、分配计划、补助标准等信息面向社会公开,要将拟补助的实施主体名单、补助面积、补助资金等相关情况,利用村政务公开栏等有效方式向社会进行公示,做到项目实施公正、公开、透明,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
(七)落实报送进度。各地要认真落实深松作业进度报送制度,通过农业农村部“全国农机化综合服务平台”及时准确报送作业进度等信息。各市要于2022年12月20日前,以正式文件报送2022年耕地深松(深耕)整地作业补助项目进展情况;于2023年7月31日前,以正式文件报送2022年耕地深松(深耕)整地作业补助项目总结及《2022年耕地深松(深耕)整地作业补助项目实施情况表》(附件2)。联系人:吴昊,电话:024-23448718,电子邮箱:wu23448718@163.com。
附件:1.2022年全省耕地深松(深耕)整地作业补助计划表
2.2022年耕地深松(深耕)整地作业补助项目实施情况表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2022年9月26日
附件1
2022年全省耕地深松(深耕)整地作业补助计划表
相关资料下载:
辽宁省2022年深松项目方案--印发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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