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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DB13/T 5563-2022农作物秸秆燃料化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程》

来源:农机网整理发布
2022/10/22 11:2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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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该标准规定了农作物秸秆燃料化利用的术语和定义以及秸秆燃料化利用污染控制要求。适用于农作物秸秆燃料化利用污染控制。
  【农机网 政策与标准】《DB13/T 5563-2022农作物秸秆燃料化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程》这一河北省地方标准于2022年5月31日由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发布,该标准自2022年7月1日实施。
 
  该标准由河北省农业农村厅提出,由河北科技大学、河北省农业科技发展中心、河北省农机技术推广总站、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北京林业大学、河北京安生物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起草。

  该标准规定了农作物秸秆燃料化利用的术语和定义以及秸秆燃料化利用污染控制要求。适用于农作物秸秆燃料化利用污染控制。
 
  秸秆直燃热电联产污染控制要求——
 
  秸秆贮存、预处理及接卸:
 
  a)秸秆贮存量、预处理及接卸方式应符合 GB 50762 的设计要求。
 
  b)硬质秸秆在厂内进行破碎时,破碎机宜布置在封闭厂房内,破碎机前后的落料管和料斗应釆取密封措施。
 
  c)秸秆粉碎工序产生的粉尘污染控制应符合本文件第 4.3.1 b)条要求。
 
  秸秆输送:输送机栈桥应进行封闭,可因地制宜地采用半封闭式或轻型封闭式,严禁采用露天方式。
 
  秸秆锅炉燃烧:
 
  a)秸秆锅炉系统设计应符合 GB 50762 的要求。
 
  b)秸秆锅炉应配套烟气净化设施。
 
  c)烟气除尘宜采用离心式除尘和袋式除尘组合工艺。烟尘排放浓度应符合 GB 13223 排放限值要求。
 
  d)烟气脱硫可根据二氧化硫初始浓度、排放限值、各种工艺的脱除效率等因素选择一种或几种脱硫工艺组合。脱硫工艺主要有湿法、半干法和干法脱硫。二氧化硫排放浓度应符合 GB 13223排放限值要求。
 
  e)烟气脱硝可根据氮氧化物的初始浓度、排放限值、各种工艺的脱除效率等因素选择一种或几种脱硝工艺组合。脱硝工艺主要有选择性非催化还原(SNCR)、选择性催化还原(SCR) 和强制氧化法。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应符合 GB 13223 排放限值要求。
 
  f)烟气排放需执行超低排放要求时,烟气采用上述除尘脱硫脱硝净化措施后可增设湿式电除尘。
 
  除灰渣:
 
  a)除尘器排灰宜采用机械输送系统。
 
  b)锅炉排渣宜采用机械输送系统。
 
  c)气力除灰系统宜全厂所有锅炉作为一个单元。对于干灰装卸设施、干灰装袋装置、中转存放场等,应对无组织排放粉尘进行收集并做除尘处理,除尘方式宜采用布袋除尘。
 
  水污染控制:生产废水主要包括含盐废水、烟气脱硫废水和循环冷却排污水等,可采用“预处理+反渗透”、“预处理+纳滤”等处理工艺进行处理后回用。
 
  固体废物污染控制——
 
  a)除尘设施捕集到的秸秆粉尘和锅炉灰渣应综合利用。
 
  b)厂区内应配备贮灰渣装置或设施,配套灰渣综合利用设施。若不能全部综合利用,应设置贮灰场。贮灰场的选址及防治应符合 GB 18599 的要求。
 
  秸秆打捆直燃供热污染控制要求——
 
  秸秆进料:秸秆进料口应设集气罩捕集粉尘并进行除尘处理,除尘方式宜采用布袋除尘。
 
  锅炉燃烧:
 
  a)秸秆打捆直燃锅炉应符合 DB13/T 2314 的要求。
 
  b)秸秆打捆直燃锅炉应配套烟气净化设施。
 
  c)烟气除尘宜采用旋风水膜和静电除尘组合工艺。烟尘排放浓度应符合 DB 13/ 5161 排放限值要求。
 
  d)可根据烟气中二氧化硫的原始浓度和排放限值,确定是否采用烟气脱硫措施。脱硫工艺宜采用湿式脱硫。二氧化硫排放浓度应符合 DB 13/ 5161 排放限值要求。
 
  e)烟气脱硝可根据氮氧化物的初始浓度、排放限值、各种工艺的脱除效率等因素选择一种或几种脱硝工艺组合。脱硝工艺主要有选择性非催化还原(SNCR)、选择性催化还原(SCR) 和强制氧化法。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应符合 DB 13/ 5161 排放限值要求。
 
  锅炉排渣:锅炉排渣宜采用机械输送系统;渣仓或贮渣间(棚)宜靠近锅炉底渣排放点布置。
 
  固体废物污染控制:除尘设施捕集到的秸秆粉尘和锅炉灰渣应综合利用。
 
  
 
  可点击下方下载完整标准文件。
 
  注:本文由农机网(www.nongjx.com)整理发布,资料来源:地方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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